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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重吊装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的规定。
(2)、起重吊装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起重机械、钢丝绳与地锚、索具、作业环境、作业人员。一般项目应包括:起重吊装、高处作业、构件码放、警戒监护。
(3)、起重吊装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方案:
起重吊装作业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采用起重拔杆等非常规起重设备且单件起重量超过kN时,专项施工方案应经专家论证
2)、起重机械:
起重机械应按规定安装荷载限制器及行程限位装置;荷载限制器、行程限位装置应灵敏可靠;
起重拔杆组装应符合设计要求;起重拔杆组装后应进行验收,并应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3)、钢丝绳与地锚:
钢丝绳磨损、断丝、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钢丝绳规格应符合起重机产品说明书要求;吊钩、卷筒、滑轮磨损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吊钩、卷筒、滑轮应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起重拔杆的缆风绳、地锚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4)、索具:
当采用编结连接时,编结长度不应小于15倍的绳径,且不应小于mm;
当采用绳夹连接时,绳夹规格应与钢丝绳相匹配,绳夹数量、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索具安全系数应符合规范要求;吊索规格应互相匹配,机械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5)、作业环境:
起重机行走、作业处地面承载能力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起重机与架空线路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6)、作业人员:
起重机司机应持证上岗,操作证应与操作机型相符;起重机作业应设专职信号指挥和司索人员,一人不得同时兼顾信号指挥和司索作业;作业前应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并应有交底记录。
(4)、起重吊装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起重吊装:
当多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个构件时,单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荷载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吊索系挂点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起重机作业时,任何人不应停留在起重臂下方,被吊物不应从人的正上方通过;起重机不应采用吊具载运人员;当吊运易散落物件时,应使用专用吊笼。
2)、高处作业:
应按规定设置高处作业平台;平台强度、护栏高度应符合规范要求;爬梯的强度、构造应符合规范要求;
应设置可靠的安全带悬挂点,并应高挂低用。
3)、构件码放:
构件码放荷载应在作业面承载能力允许范围内;构件码放高度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
大型构件码放应有保证稳定的措施。
4)、警戒监护:
应按规定设置作业警戒区;警戒区应设专人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