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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内专用车辆生产许可证怎么办理,观光车生产维修资质办理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包括:叉车,观光车、观光列车,属于特种设备,制造和维修资质办理流程包含:申请办理、审理、审查、准许和颁证。
场内机动车辆生产许可证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生产单位许可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和专项条件。
基本条件对人员的要求:
(1)生产单位应当任命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改造和修理活动中的技术工作;
(2)制造单位应当在其管理层中任命1名质量保证工程师,并且根据其许可项目,配备并任命设计、工艺、材料与零部件、焊接、机械加工、金属结构制作、电控系统制作、无损检测、产品检验和装配调试等过程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3)修理单位应当在其管理层中任命1名质量保证程师,并且根据其许可项目,配备并任命工艺、材料与零部件、产品检验和装配调试等过程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制造许可证覆盖维修许可证。
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观光车、观光列车)的制造许可证条件的部分内容:
L2.2.1人员
L2.2.1.1技术负责人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L2.2.1.2质量保证体系人员
(1)质量保证工程师,具有工程师职称和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2)设计、工艺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与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L2.2.1.3技术人员
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机械和电气专业人员共不少于8人,其中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至少1人。
L2.2.1.4检验人员
专职质量检验人员不少于4人。
L2.2.1.5作业人员
焊工不少于6人,电工不少于3人,修理人员不少于6人。
L2.2.2工作场所
(1)厂房面积不小于m2;
(2)办公场所面积不小于m2;
(3)仓库面积不小于m2。
L2.2.3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应当具有以下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1)切割机;
(2)压力机(压力不小于30t)或者折弯机(公称压力不小于kN);
(3)气体保护焊机不少于5台;
(4)组装车间起重设备,额定起重量不小于3t;
(5)车架焊接工装;
(6)整车装配流水线,主要包括动力总成装配、前后悬挂装配、仪表总成装配、座椅顶棚装配、车身附件装配;
(7)装配调试用地沟或者举升设备;
(8)修理用设备,控制系统编程器、千斤顶、充电机、轮胎专用拆装工具、空气压缩机、燃油系统清洗设备、润滑系统清洗设备、喷油器清洗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