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起重设备 >> 起重设备发展 >> 行吊行车维修保养维护维保操作规程
1、不得吊运超过起重机额定起重量的重物。
2、严禁吊运货物在人头上越过。
3、空中运行时吊钩位置不得低于人的高度(2m以上)。
4、严禁用吊钩斜拉重物或低埋重物。
5、不得利用电动机的突然反向旋转作为运行机构的制动,只有在发生极其意外事故时,才允许使用这种补救措施(16t以上A6工作制带强力制动除外)。
6、禁止利用限位开关作为正常操作的停电、限位开关,只是在操作设备意外不良或司机操作疏忽时才能让它起作用。
7、起重机在每次启动时,不许先出示警告信号。
8、在起吊接近额定载荷的重物时,应先考虑制动器刹车是否稳定,以保安全。
9、严格遵守厂矿和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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