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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管理(及作业)安全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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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管理安全要点一、安全问题隐患排查治理
施工单位要针对建筑施工中涉及的高处作业,在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实行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项清单”管理,建立高处作业危险源和风险点台账和闭环管理制度,执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施工总承包单位要统一管理、负总责。
二、安全防护
施工单位要将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纳入统一管理,落实进场验收及检验制度,严禁从业人员佩戴使用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安全教育交底
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每天上岗前班组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和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将佩戴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等预防高处作业事故相关内容作为重点事项进行提醒警示,严禁作业人员擅自进行高处作业。
四、人员资格条件
施工单位要组织高处作业人员定期体检,严禁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当作业人员出现身体不适、精神不振等情况时,立即停止高处作业。涉及特种作业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并持证上岗。
五、安全施工过程管理
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作业人员佩戴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等情况进行动态检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隐患,及时制止“违规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对责任人员按照企业规章制度等规定及时处理。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施工安全要点一、安全防护
1.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挂安全带,并满足高挂低用要求。
2.严禁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代替安全平网使用。
3.交叉作业及高处坠落范围内应设置安全防护棚(网)、警戒隔离区等安全隔离措施;防护棚两侧应采取封闭措施,当建筑高度超过24米时,顶棚应采用双层防护。
二、临边洞口
1.临边洞口必须全面牢靠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竖向洞口、窗台等高度低于0.8米的应设置防护栏杆,坡屋面等部位防护栏杆高度不小于1.5米。
2.电梯井口防护门高度不低于1.5米,电梯井内每隔2层且不大于10米应设置安全平网防护。
3.人工挖孔桩孔口第一节护臂井圈顶面应高出地面不小于mm,挖孔作业人员的上方应设置护盖,出渣时孔内作业人员应位于护盖下,作业后应对孔口进行封闭防护。
三、攀登作业
1.登高作业应借助施工通道、梯子及其他符合要求的攀登设施和用具。
2.作业过程中梯脚底部应坚实且不得垫高使用,脚手架操作层严禁架设梯子作业,同一梯子上不得两人同时作业,上下直梯时人员应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3.当使用固定式直梯作业攀登高度超过3米时应加设护笼,高度超过8米时,应设置梯间平台。
四、悬空作业
1.悬空作业应设置牢固的立足处及安全带悬挂点,严禁在未固定、无防护设施的构件及管道上作业或通行。
2.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不得沿钢筋骨架攀登或站在骨架上作业。
3.钢结构安装构件宜在地面组装,安全设施应一并设置。利用钢梁作为水平通道时,通道两侧应设置防护栏杆,当在钢梁一侧设置连续的钢丝安全绳。
4.门窗工程作业时操作人员在无安全防护措施时,不得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作业,门窗未固定前不得手拉门窗攀登。
五、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周边应安装防护栏杆,基坑内应设置人员上下专用斜道、梯道、扶梯、入坑梯步等攀登设施,严禁作业人员沿坑壁、支撑或乘坐运土工具上下基坑。
2.降水井、开挖孔洞应设置防护盖板或防护栏杆,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3.基坑工程栈桥、作业平台应设置临边防护栏杆。
4.支撑拆除施工时,应设置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和作业空间,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六、脚手架工程
1.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拆除作业必须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严禁随意抛掷物料;夜间不得进行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和防护鞋。
2.遇6级及以上大风、雨雪、浓雾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拆除及施工作业,雨雪、霜后脚手架作业时,应有防滑措施。
3.架体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作业层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板,作业层以下每隔不大于10m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距离不宜大于mm,否则应采取封闭防护措施;悬挑式、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底层应采取封闭措施。
4.脚手板应铺满、铺稳、铺实、铺平,作业层脚手板下应采用安全平网兜底;工具式钢脚手板应有挂钩,通过自锁装置与作业层横向水平杆锁紧,不得浮放。
七、模板工程
1.模板安装拆卸时作业人员应有可靠的立足点并采取防护措施。
2.上下模板支撑架应设置专用攀登通道,不得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
3.翻模、爬模、滑模等工具式模板应设置操作平台及其攀登通道。
八、高处作业吊篮
1.高处作业不得使用座板式吊具或自制吊篮,作业人员应从地面进出吊篮。
2.吊篮安装拆卸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吊篮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每台吊篮内的作业人员不应超过2人。
3.每台吊篮必须单独设置为每个作业人员挂设安全带的专用安全绳和安全锁扣,安全绳应固定在建筑物可靠位置上,不得与吊篮上的任何部位连接,每条安全绳独立配置安全锁扣,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将安全带用安全锁扣正确挂置在独立设置的专用安全绳上。
4.吊篮防坠安全锁、上限位装置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吊篮应采取防止摆动的措施;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吊篮应设置顶部防护板。
九、操作平台
1.坠落高度超过2米时,应设置操作平台。
2.操作平台四周设置防护栏杆并设置登高扶梯,实施验收挂牌,并在平台明显位置设置标明允许负载物料种类数量的限载牌及限定允许的作业人数,不得超重、超高堆放物料。
3.移动式操作平台移动时,操作平台上不得站人,作业时制动器应保持制动状态。
十、起重作业
1.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升降通道周围应安装防护围栏和防护棚,停层平台两侧应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和安全立网,施工升降机楼层防护门应有防外开装置。
2.在塔机检修等人员在起重臂行走时必须系挂安全带,起重机不应采用吊具运载人员。
3.起重作业时,任何人不得停留在起重臂下方,被吊物不应从人的正上方通过;吊运易散落物件时,应使用专用吊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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