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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安装许可证的取得方法及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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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生产许可证:包括(锅炉生产许可证、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但还有单独的锅炉安装许可证,即特种承压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锅炉安装许可证)
仅安装、修理、改造锅炉的企业,必须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安装许可证和锅炉安装专业资格。
锅炉安装许可证资质也分为:A级、B级(等级划分与锅炉生产许可证标准相同)
B2.1人员
B2.1.1质量保证体系人员
根据产品安装过程的需要,安装单位配备和指派质量保证工程师和人员负责工艺、材料、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检验和试验等质量控制体系。、理化检测、起重和炉窑施工。
质量保证体系工作人员岗位要求如下:
1)质量保证工程师,具有锅炉安装质量管理或检验工作经历,自然科学与工程学位,助理工程师职称甲级锅炉安装单位质量保证工程师具有工程师职称;
2)过程质量控制体系负责人具有锅炉安装过程工作经验,具有锅炉或机械工程专业学位,A级锅炉安装单位的过程质量控制体系负责人具有工程岗位;
3)焊接质量控制体系负责人具有焊接工作经验和焊接或焊接相关专业(材料和机械)学位A级锅炉安装单位焊接质量控制体系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标题;
4)无损检测质量控制体系负责人具有RTⅡ或UTⅡ无损检测资质,A级锅炉安装单位无损检测质量控制体系负责人员具有RTⅡ或UTⅡ资质UTⅡ无损检测资质4年以上;
5)检验检测质量控制体系负责人具有锅炉产品检验经验和理工科专业资格;
6)负责其他质量控制系统的人员,具有科学和工程工作经验和专业资格;
7)材料和理化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不同时负责,焊接和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不同时负责。
B2.1.2其他人员
装配单位技术人员、焊工、无损检测人员和相应的操作人员应符合B-6。表要求。
表B-6其他人员数量
注释B-7:
1)带*号的为外包不需要的;
2)锅炉、热能、化工机械、空调、焊接、金属材料、无损检测、温度计、机电等技术人员数量。适用于在其专业领域拥有技术学位或更高学位的员工;
3)A级锅炉安装单位焊工中,使用FeⅡ及以上材料的焊工比例不低于50%(见《特种设备焊工操作工检验规程》)。
B2.2工作场所
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设备间、数据仓库和仓库。
B2.3固定装置和配件
安装单位的安装设备、试验仪器和试验设备应符合表B-7的要求。
B2.4工作外判
允许外包无损检测和理化检测,不能出具甲级锅炉装置光谱检测。
B2.5质量保证体系
其程序文件和工艺文件除应符合本规定附件M的要求外,还必须符合本附件B2.5.1的规定。B2.5.2。点中包含的要求
B2.5.1程序文件
程序性文件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图纸资料概览;(2)联系变更计划;(3)开箱验收、基础复验和施工验收等。
B2.5.2安装过程文件
安装单位必须根据有关安全技术法规和标准,结合实际锅炉型号,制作相应的工艺文件:
焊接工艺;(2)伸缩缝工艺;(3)无损检测程序;(4)校准和组合程序;(5)吊装工序;(6)压力试验程序;(7)建炉工艺;(8)烘烤工艺(9)水处理设备安装调试工艺(10)格栅及辅助设备安装调试工艺(11)试运行工艺(12)其他相关工艺。
B2.6试装
(一)试装应为相应等级的锅炉安装工程,A级试装样本为散装锅炉,试装样本为整装锅炉的,须在许可证中予以限制;
(2)试装项目的设计和受压元件的生产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定;
(三)试装前,安装单位凭准许受理决定(注B-9)向施工现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施工告知;
(4)试装工程必须通过耐压试验和验收合格。
注B-9:试部署项目如需调试,需对试部署过程进行监控。
B2.7续展表现
安装单位更新许可时,必须在许可期限内进行适当的安装、改造或修理。否则,按照首次认证申请的要求,准备换证评审时的试装项目。
本规定的3.6.3.2。对本点所列申请人“自我声明及证书更新义务”,在许可有效期内完成与证书级别对应的产品安装或改装或维修的次数不得少于4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