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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制造范围,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怎么申请?
特种设备许可认证范围:
锅炉制造资质、压力容器制造资质、压力管道制造资质、压力管道元件资质、阀门制造资质、无缝钢管制造资质、焊接钢管制造资质、密封件制造资质、阀门铸件制造资质、电梯制造资质、乘客电梯制造资质、货载电梯制造资质、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资质、起重机械制造资质、桥式起重机制造资质、门式起重机制造资质、塔式起重机制造资质、升降机制造资质、立体车库制造资质、升降平台制造资质、压力管道安装资质、客运索道制造资质、游乐设施制造资质、特种设备资质。
5.5试制工艺的审核(一个半产品,包含一个成品和一个试制制品)
5.5.1制造单位应当具有满足压力容器产品制造需要的有效版本的
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等文件资料。
5.5.2现场应当保持受理许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的生产状态。
5.5.3申请许可的制造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
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Z)规定的数量,准备压力容器试制产品,其中试制成品用于全面验证制造单位各方面的能力和质量体系的实施情况,应当达到可以进行耐压试验的状态;试制在制品用于验证制造单位对压力容器制造过程的控制,应当至少完成1条焊缝的焊接和无损检测。试制品的设计参数和制造工艺应当充分覆盖申请产品范围的制造能力和建立的质量体系文件的内容,试制品所使用的材料应当为制造单位主要生产产品使用的制造难度较大级别的材料,制造工艺必须包括焊接(粘接)、无损检测、热处理、理化试验、耐压试
验和气密试验过程;否则需对制造许可范围进行限定。如果1台试制成品和1台在制品不能完全包括必须的制造工艺,可以通过增加试制产品来达到对所有制造工艺的覆盖。
5.6合格分包的审核
5.6.1设计文件(外来)的控制
设计文件由外单位提供时,抽查设计文件,审查外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对外来设计文件的控制要求,设计责任人员履行了确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