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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发布时间:2024/12/22 14:32:14   

来源:证券日报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年)》,公司所属行业为“M74专业技术服务业”之“M质检技术服务”。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30.86倍(截至年11月15日,T-4日),本次发行价格16.82元/股对应的发行人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37.39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0.86倍),超出幅度为21.16%,亦高于可比公司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对应的平均静态市盈率(34.59倍),超出幅度为8.09%,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应当充分   中机认检首次公开发行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号)。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5,.万股,占本次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5.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20.49元/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83个配售对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95,.0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9,,.00万股的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16.82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年11月21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年11月21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16.82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统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列示如下: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与初始战略配售股数相同,无需向网下回拨。

  4、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5、本次发行价格16.82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8.04倍(每股收益按照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4.32倍(每股收益按照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7.39倍(每股收益按照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2.43倍(每股收益按照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16.82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年)》,公司所属行业为“M74专业技术服务业”之“M质检技术服务”。截至年11月15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M74专业技术服务业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0.86倍。

  本次发行价格16.82元/股对应的发行人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37.39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0.86倍),超出幅度为21.16%,亦高于可比公司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对应的平均静态市盈率(34.59倍),超出幅度为8.09%,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   (2)截至年11月15日(T-4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年11月15日(T-4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年扣非前/后EPS=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相比,中机认检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优势:

  1)公司与同行业其他公司业务存在一定差异

  公司所属行业为“M74专业技术服务业”,主营业务为提供车辆及机械设备等产品的检测服务,以及产品及体系认证等技术服务。目前A股上市公司中虽存在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机构,但是由于下游细分领域不同,检测对象和检测标准存在较大差异。

  公司检测业务为汽车整车、军用装备、工程机械、特种设备、民航地面设备、零部件等产品检测服务,主要的试验类型可以分为性能试验、安全性试验、可靠性试验以及环境试验等,出于检测对象及试验类型两方面的考虑,选取中国汽研(汽车测试评价)、华测检测(汽车产业链检测服务)、谱尼测试(汽车整车及汽车零部件检测、新能源汽车及燃料电池检测)、国检集团(产品认证、体系认证)、广电计量(可靠性与环境试验)、信测标准(可靠性检测)、电科院(汽车电子电气检测)、苏试试验(气候环境试验、可靠性试验)作为同行业上市可比公司,因此,公司业务与同行业其他公司虽同处于检测行业,但具体业务存在一定差异。

  2)发行人所处行业和覆盖领域发展空间广阔

  检验检测和认证服务属于高技术服务业,为我国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享有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政策待遇,为发行人所处行业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有利于促进行业快速发展。由于检验检测和认证服务涉及领域较广,除部分同行业上市公司涉及一定比例的车辆装备等检测业务外,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检测领域主要以食品、农产品、日化、消费品、环境、建筑材料、电子电气等为主,对于食品、农产品、日化、消费品、建筑材料等领域,由于技术壁垒低,进入门槛低,因此检测单价较低、毛利率较低。

  发行人专业从事车辆和机械装备等相关领域的检验检测和认证业务,其中,检测业务覆盖汽车整车、军用装备、工程机械、特种设备、民航地面设备、零部件六大领域,为我国车辆和机械装备检测领域覆盖最广的检测机构之一。车辆和机械装备检测领域的专业性强、安全性要求高,拥有严格的设计要求和技术指标,具有检测项目数量多、涉及参数复杂、测试难度较大、检测标准和定制化程度高等特点,该检测领域除需满足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标准外,还受到工信部、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以及军方的监管,因此技术门槛相对较高,检测报告单价与其他领域的检测机构相比也相应较高。同时,发行人检测业务板块中的汽车整车和军用装备两项检测业务收入合计占比近80%,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占比。

  年-年1~6月,发行人检测业务板块毛利率分别为52.25%、50.41%和56.69%,位居可比公司前列。

  3)发行人在行业中具有较为领先的地位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中机检测前身系原机械工业部工程机械军用改装车试验场,成立于年,主要为工程机械装备和军用改装车提供试验场地和技术保障服务。年,获批设立“国家工程机械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为全国首批22家国家级质检中心之一,主要从事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和军用改装车等检测业务。年,获准成为汽车新产品鉴定试验机构。发行人为国内最早一批开展汽车整车、工程机械、军用改装车检测业务的国家级检测机构之一。中汽认证作为专业从事汽车产品认证的机构,系全国首批取得国家主管部门授权开展相关产品认证的机构之一,年,中汽认证经国家认监委批准成为国内首批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机构之一。

  发行人历经市场的长期考验逐渐建立形成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并在行业中树立了较高市场公信力,是发行人的立身之本。发行人依托自身技术实力和行业地位承接了多项行业标志性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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