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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留言日期:-11-13
请问物业公司负责人是否需要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原来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证换发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后项目电梯安全管理员是否还需要该证?如电梯安全管理员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后,物业公司负责人是否还需要持证?感谢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年第3号),之前部分设备类别的安全管理人员证,统一为一项,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各类人员是否需要持证,请对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执行。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11-19
电梯季度维保记录时间差问题
留言日期:-11-14
1.电梯维保单位相邻两次季度维保记录和半年维保记录时间相差天——超过3个月,是否可以直接认定为超期维保,即不按技术规范进行维保?(技术规范中明确半月保不超过15天,季度保具体时间差未明确)2.之前总局回复,如果维保单位未及时填写维保记录,但说自己维保过了,且使用单位认可去维保了,可以补记录,不处罚。那如果两个月之后,检查发现维保记录未填写,或中间差一次季度维保记录,但双方认可维保过,是否也可以补,不处罚?
《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规定了电梯维护保养的基本项目和要求,“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项目实施频次不得超出对应周期。如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按相应法律法规处理。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11-20
请问一下1吨左右的推盘推垛车,是否需要办理产内车辆牌照,驾驶人员是否需要持证上岗?
留言日期:-11-12
请问一下1吨左右的电动推盘推垛车,是否需要办理产内车辆牌照,驾驶人员是否需要持证上岗?
目前托盘堆垛车纳入特种设备监管,需要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检验、办理使用登记,驾驶人员需要持证上岗。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11-14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中,G3.2(A2)人数要求
留言日期:-10-18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中,
1、G32.2(3)“工艺与焊接、检验与试验、现场施工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这一条要求,是指同1人担任3个岗位,还是指不同工作分别需要1人担任(即需要3人)。
2、G3.2.5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是指本公司一位项目负责人,还是指每个项目都要制定一个负责人?同一人是否可以同时担任不同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1.《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M1.2.2已明确,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最多只能担任两个不相关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2.项目负责人数量根据企业需要确定。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10-25
易爆介质设备的管法兰用WN还是SO比较好?
留言日期:-10-14
尊敬的领导:
您好!目前本人在工作中有个疑惑如下:
TSG21-《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里的3.2.5条款,内容如下:
3.2.5压力容器用管法兰
(2)盛装液化石油气、毒性危害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以及强渗透性中度危害介质的压力容器,其管法兰应当按照HG/T~HG/T系列标准的规定,并且选用带颈对焊法兰、带加强环的金属缠绕垫片和专用级高强度螺柱组合;无法采用此类管法兰密封组合的,应当由设计者根据介质、压力与温度特性确定法兰连接结构。
因版本的容规释义当时解释有“易爆”一词,新版容规未对此事做出详细描述。在工作中有时候会存在争议,有人认为只有液化石油气需要执行此条,而“易爆”介质无需执行此条。
请问此条款的管法兰要求对介质特性“易爆”(不是液化石油气)的设备是否属于强制规定?烦请相关负责人能给个明确的回复,谢谢。
盛装《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3.2.5(2)条范围内的介质容器的管法兰应满足相应要求。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10-21
压力管道检验
留言日期:-10-09
您好!年第3号文件与年6月1日实施,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中压力管道已无GC3等级,注一中“GC1以外的工艺管道”具体有哪些管道?压力管道的检验是否仍采用“GBT.5-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第5部分检验与试验”中的规定?本规范中仍然有GC3的说明,我司现有管径大于DN的压力小于1MPa的压缩空气管道,此类管道按原规范应为GC3等级,可不进行无损超声检测及可采用气压试验,如按“年3号文件”的规定,此管道等级为GC2,检验等级提高,增加使用单位成本,此规范是否有更新?
请及时回复,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谢谢!
工艺管道包括GC1级和GC2级,年6月1日起原GC3级压力管道已纳入GC2级压力管道;原GC3级压力管道应执行GB/T-中GC2级管道的相关规定。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10-15
电站锅炉司炉配备
留言日期:-09-25
老师你好,根据最新规定,请问MW电站锅炉需要持有锅炉司炉证吗??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工种取消了吗,谢谢
MW电站锅炉司炉人员由使用单位按照电力行业规范自行进行技能培训,不要求持有司炉证。固定式压力容器中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需持证。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10-08
压力容器(管道)操作人员
留言日期:-09-27
根据《TSGZ-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文中,压力容器作业: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R1;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R2;氧舱维护保养R3。那么,除此之外的其他压力容器(如:一般的固定式压力容器-非快开门式),是否就不在范围内?
另外:没有压力管道方面的操作项目,是否,压力管道操作人员,就不需要取证?
1、2.是,可以不用取得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09-30
撬装压力管道进口
留言日期:-09-24
请问境外企业组装压力管道成为撬装模块(不含压力容器),这种活动需要取得我国的制造许可吗?如果是,是何种许可?压力管道安装或是压力管道元件组合装置?
如果该企业已有我国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是不是也可以制造上述管道模块尔不需其他许可?
请根据产品标准判断所述为元件组合装置或撬装式承压设备系统,生产元件组合装置应取得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撬装式承压设备系统应满足《质检特函〔〕46号》的要求。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09-30
普通焊接、非特种设备焊接、储罐焊接(用来装水的,非承压,常压的)是否需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留言日期:-09-29
普通焊接、非特种设备焊接、储罐焊接(用来装水的,非承压,常压的)是否需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还是单要安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即卡片式
从事特种设备焊接作业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有关要求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非特种设备焊接不属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范围。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09-30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复审是否需要再考试
留言日期:-09-28
我们企业员工年12月8日取得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桥门式起重司机Q4证书,马上到年12月7日就到期了,我想咨询一下根据年6月1日实施的新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Z—水印版》,是不是复审时不再需要进行考试,直接复审合格呢?
符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Z-)第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条规定的,复审不需要考试。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09-30
电梯操作人员
留言日期:-09-27
根据《TSGZ-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电梯作业,电梯维修T,是否电梯的操作人员,就不此范围,不需要取证?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电梯作业”的作业项目“电梯修理”包括修理和维护保养作业。“电梯司机”不再需要经市场监管部门考核发证。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09-27
场(厂)内观光车挂牌登记落户问题
留言日期:-09-23
在最新的场(厂)内观光车管理制度出台后,对场内观光车的行驶路线要求为坡度坡高不得超过10%,若场内观光车无法在市场监管局登记落户的,是否可以去交警大队等地登记落户。
纳入特种设备监管范围的观光车辆须按照《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相应法规规范执行。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09-27
无损检测人员换证问题
留言日期:-09-18
领导你好!我是一名无损检测工作人员,我的无损检测资格证书十月份到期,往年这个时侯都在参加换证培训了,今年一直无法报名,省培训机构说在等国家局通知,我们十到十二月到期的相关人员都很焦急不知道怎么回事?请领导关心一下!
RT、UT、MT、PT的I、II级取、换证工作现均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您可向户籍或工作所在地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咨询。其他项目证书的复审,您可以通过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许可系统申请换证。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09-23
事故隐患的界定
留言日期:-09-21
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隐患怎么界定?界定严重事故隐患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法工委是否有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条款释义?
谢谢监察局专家。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为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总局已委托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负责组织起草的团体标准《特种设备隐患项目及分类分级》(T/CPASEGT—),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工作,将于近期发布实施。您所提到的特种设备严重隐患在此标准里有明确规定,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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