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设备

起重船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2022/11/3 18:23:09   

起重船操作规程

1施工进点前:

1.1施工任务下达后,船长首先要了解水深、水流和气象变化情况及施工区域陆上、水上、水下的障碍物情况;船长(吊重指挥)要了解起吊物件、构件的准确重量、要求起吊高度是否符合本船施工能力;了解吊点位置、吊具是否符合拉力要求。

1.2按施工要求向现场生产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出抛锚距离、位置。

1.3项目部要向船长(施工主管)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4船长(或大副)要向全体船员进行安全交底。交底内容应包含:

1.4.1本次施工任务。

1.4.2现场情况。

1.4.3施工的顺序。

1.4.4施工中的进度与技术质量要求。

1.4.5为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而采取的措施。

1.4.6本船各人员的具体岗位分工和相关的注意事项。

1.5全体船员根据岗位分工,对自己所负责管理的机械设备、绳索、工具、属具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并对活动部位进行加油,确保船机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下方可进行作业。

2施工中

2.1进点定位时,拖轮及操作人员均由起重船船长统一指挥,不许他人介入干扰。通讯要语言清晰(普通话)。操作者要坚守岗位,集中精力,听从指挥,严格执行锚机或绞缆机的安全操作规程,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没听清或没看准指挥命令,可暂不动车,但应立即询问,问清后立即进行相应操作。

2.4起重作业时应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

2.4.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4.2起重物重量、重心位置不明不吊。

2.4.3超负荷不吊。

2.4.4被吊物上下有人不吊。

2.4.5超跨度、吊重后起重船横倾角大于3°不吊。

2.4.6安全装置失灵、卷扬机不正常不吊。

2.4.7大风大雨或视线不清,影响安全不吊。

2.4.8照明阴暗看不清构件不吊。

2.4.9施工水域水深不明不吊。

2.4.10来往船舶影响安全不吊。

2.5在船边、下机动艇(挂桨)带缆时,必须穿戴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穿好救生衣、戴好安全帽。

2.6吊较大、较重物件时,主绞车必须用慢车,稳起稳落,严防突然刹车。注意升起高度,防止发生吊钩绞顶事故。

2.7在移船收绞缆时,操作人员要注意缆绳、卡环在卷筒和牙口的活动情况和缆绳周围的情况,如发现有异常危险现象时,应立即采取安全措施并立即报告船长。

2.8起重船等待工作或休息时,不准将吊重物悬挂在空中。

2.9除操作人员或指定人员外,起重主绞车不许其他人随便操作。

2.10海上施工作业时,船长要按时收听天气预报,注意天气变化。操作者如发现有危害本船安全时,应立即报告船长,采取安全措施。

2.11夜间应避免起重作业。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起重作业时,起重作业地点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但不能妨碍操作绞车人员的视线。

3起重作业完

3.1在海上作业完毕后,必须将起重大钩按规定封住或拉至甲板固定。旋转式起重扒杆必须稳定在中间固定支承架上,并将吊车封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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