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起重设备 >> 起重设备介绍 >> 电葫芦吊装作业操作规程
1.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项目部RTM工艺操作人员电葫芦吊装作业安全操作标准和影响人身安全的禁止事项,适用于电葫芦吊装作业的全过程和RTM工艺所有作业人员。
1.2作业前准备
1.2.1工作前必须根据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1.2.2工作前必须对起重设备及吊具仔细检查,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1.2.3每次启动设备前,必须检查电器设备是否良好。
1.2.4制动器灵敏,有效制动,设备无隐患运转。
1.3.操作步骤
1.3.1启动电葫芦前,启动遥控器后,开启电铃,警示周围作业人员。
1.3.2起吊时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其他人员发出紧急停车信号时应立即停车。
1.3.3当行车吊装至限位时速度要缓慢,严禁用倒车制动,严禁用限位代替停车。
1.3.4工作停歇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停留,运行中或下放吊物时应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趣过,吊动物件时离地不能过高。
1.3.5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才能升高吊运,严禁同时操作两个方向吊运。
1.3.6行车吊运必须做到“十不吊”
1.3.6.1超过额定负荷的不吊;
1.3.6.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的不吊;
1.3.6.4停车吊挂材料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1.3.6.5设备带病或负荷强烈抖动的不吊;
1.3.6.6歪拉斜吊、锐角、刃角不垫好的不吊;.
1.3.6.7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有堆放物的不吊;
1.3.6.8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品不吊;
1.3.6.9不知负荷的不吊;
1.3.6.10吊物重心过偏的不吊。
1.3.7严禁在同垮车间内同垮柱之中停留两台行车。
1.3.8吊运大件、弯曲板材,严禁通过单绳升高方式,应采用两台
行车抬运。
1.3.9起吊前应检查起吊工具是否安全、可靠。
1.3.10重物超过肩部严禁用手直接推扶。
1.4.注意事项
1.5.1确认操作结束,确认吊具停在接近上极限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