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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电气设备,哪些一定要接地,哪些可不接地!
1.应接地的范围:电气装置和设施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应接地:
(1)电机、变压器和高压电器等的底座和外壳;
(2)电气设备传动装置;
(3)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4)发电机中性点柜外壳、发电机出线柜和封闭母线的外壳等;
(5)气体绝缘全封闭组合电器(GI5)的接地端子:
(6)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等的金属框架;
(7)他装控制电缆的外皮;
(8)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架构、钢筋混凝土架构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
门;
(9)电力电缆接线盒、终端盒的外壳,电缆的外皮,穿线的钢管,各种金属接线盒和电
缆桥架等;
(10)装有避雷线的架空线路杆塔;
(11)除沥青地面的居民区外,其他居民区内,不接地、消弧线圈接地和高电阻接地系
统中无进雷线架空线路的金属杆塔和钢筋混凝土杆塔;
(12)装在配电线路杆塔上的开关设备、电容器等电气设备;
(13)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
(14)携带式、移动式电气设备的外壳;
(15)敷线的钢索及起重运输设备轨道。
其中(4)、(5)、(13)以及发电机机座或外壳;直接接地的变压器中性点;变压器、发
电机、高压并联电抗器中性点所接消弧线圈、接地电抗器、电阻器或变压器的接地端子;避
雷器、避雷针、避雷线的接地端子应采用专门敷设的接地线接地。
2.可不接地的范围
电气设备和电力生产设施的下列金属部分可不接地:
(1)安装在配电屏、控制屏和配电装置上的电测量仪表、继电器和其他低压电器等的外
壳,以及当发生绝缘损坏时,在支持物上不会引起危险电压的绝缘子金属底座等;
(2)安装在已接地的金属架构上的设备(应保证电气接触良好),如套管等;
(3)直流标称电压20V及以下的蓄电池室内的支架;
(4)在干燥场所,交流额定电压50V及以下、直流额定电压V及以下的电气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