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设备

安徽起重机械检测中心一主任因贪污受贿罪

发布时间:2023/5/23 22:00:43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讯安徽特种设备检测院起重机械检测中心原主任张申生利用职务便利,贪污25万元监检费,受贿人民币共计.6万元,其中索贿91.5万元。4月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该案一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张申生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被告人张申生退缴在案的违法所得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张申生,男,汉族,年10月30日生,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安徽特种设备检测院起重机械检测中心原主任。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申生在担任省特检院起重中心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企业在起重机械检验、检测业务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6万元,其中索贿91.5万元。

被告人张申生在担任省特检院起重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丰海公司缴纳的25万元监检费予以侵吞。

案发后,被告人张申生退出全部赃款及孳息共计人民币元。

绩溪县法院认为,被告人张申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企业在机械检验、检测业务上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6万元,其中索贿91.5万,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张申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单位监检费2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绩溪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的上述罪名均成立。被告人张申生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被告人张申生为他人谋取利益后索要他人财物,应予以从重处罚。被告人张申生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其在提起公诉前真诚悔罪、积极退出全部赃款,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综上,作出上述判决。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朱庆玲

编辑张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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