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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地铁16号线一期工程D16-GC-TJ1标项目起重吊装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BJGCJCGGS-JX-02
1.招标条件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地铁16号线一期工程D16-GC-TJ1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项目所需起重吊装设备已具备租赁招标条件。承租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地铁16号线一期工程D16-GC-TJ1标项目经理部。现招标人委托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租赁。
2.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十二届第86号);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年第23号令);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年第23号令);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号);
2.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铁股份采购﹝﹞号);
2.6《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中铁股份采购〔〕号);
2.7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西安市地铁16号线一期工程(沣东小镇站、张旺渠站、起点补风井~沣东小镇站区间、沣东小镇站~张旺渠站区间、张旺渠站~沣东大道站区间)土建施工项目D16-GC-TJ1标工程,包括两个车站三个区间,即沣东小镇站、张旺渠站、起点补风井~沣东小镇站区间、沣东小镇站~张旺渠站区间、张旺渠站~沣东大道站区间(盾构部分)。车站总长.51m,标准段宽度19.9m。
3.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一。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设备租赁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附-任意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报表)。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设备且出厂年限5年以内,设备机型保有数量不少于3台,投标人租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相关产品具有产品合格证书,并提供相关资料。
(4)供货业绩要求:自年至今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设备租赁业绩一份。
(5)履约信用要求:最近两年内没有骗取与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4.5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同类物资招标人划分有2个及以上包件的,同一投标人(同一代理商或同一生产商)最多中标不超过1个包件。本次招标不设包件号。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6.2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6.2.1注册:潜在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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