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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修理专项条件
特种设备许可认证范围:
锅炉制造资质、压力容器制造资质、压力管道制造资质、压力管道元件资质、阀门制造资质、无缝钢管制造资质、焊接钢管制造资质、密封件制造资质、阀门铸件制造资质、电梯制造资质、乘客电梯制造资质、货载电梯制造资质、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资质、起重机械制造资质、桥式起重机制造资质、门式起重机制造资质、塔式起重机制造资质、升降机制造资质、立体车库制造资质、升降平台制造资质、压力管道安装资质、客运索道制造资质、游乐设施制造资质、特种设备资质。
1.机动工业车辆(叉车)
1.1人员
1.1.1质量保证工程师
具有工程师职称和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1.1.2技术人员
具有一定数量的技术人员,其中机械、电气专业技术人员至少各2人。
1.1.3检验人员
质量检验人员不少于2人。
1.1.4作业人员
修理人员不少于6人,焊工不少于2人。
1.2工作场所
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修理车间面积不小于m2。
1.3修理设备
具有修理用地沟或者举升设备、焊接设备、切割设备、千斤顶、充电机、轮胎专用拆装工具、空气压缩机、吊装设备、燃油系统清洗设备、润滑系统清洗设备、喷油器清洗设备。
1.4检测仪器
具有噪声检测仪器、制动性能测试装置、转向操纵力测试装置、万用表、踏板力计、手刹力计、气缸压力表、绝缘电阻测试仪、电喷车故障诊断仪、液压系统压力测试装置、磁粉检测仪(外委的不要求)。
2.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观光车、观光列车)
2.1人员
2.1.1质量保证工程师
具有工程师职称和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2.1.2技术人员
具有一定数量的技术人员,其中机械、电气专业技术人员至少各2人。
2.1.3检验人员
质量检验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持有相应无损检测资格证的人员至少1人。
2.1.作业人员
修理人员不少于6人,焊工不少于2人,电工不少于2人。
2.2工作场所
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修理车间面积不小于m2。
2.3修理设备
具有修理用地沟或者举升设备、控制系统编程器、焊接设备、切割设备、千斤顶、充电机、轮胎专用拆装工具、空气压缩机、吊装设备、燃油系统清洗设备、润滑系统清洗设备、喷油器清洗设备。
2.4检测仪器
具有噪声检测仪器、制动性能测试装置、转向操纵力测试装置、万用表、踏板力计、手刹力计、气缸压力表、绝缘电阻测试仪、电喷车故障诊断仪、磁粉检测仪(外委的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