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起重设备 >> 起重设备市场 >> 长沙市市场监管局公布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
今年以来,长沙市市场监管部门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喜迎二十大”这条主线,聚焦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经营性自建房等重点领域,常念“紧箍咒”,敢当“铁面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下决心、动真格、出重拳,做到不丢一个风险、不放一个隐患、不漏一个盲区,抓住关键点、惩处关键人,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案例一
长沙市福峰重型锻造厂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使用未经安装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的液化天然气储罐及压力管道案
年7月15日,长沙市市场监管局对长沙市福峰重型锻造厂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使用未经安装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的液化天然气储罐及压力管道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年2月23日,据相关线索称,长沙市福峰重型锻造厂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液化天然气储罐及工业管道(压力管道)。经查,该企业使用的工业管道、第二类压力容器液化天然气储罐,是于年从山东某锅炉厂有限公司购进、安装,但安装时没有进行安装监督检验,没有办理使用登记证,使用过程中也没有依法进行定期检验。
在执法人员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设备、改正违法行为后,该企业办理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取得了《固定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和《压力管道施工监督检验报告》。由于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及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长沙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未经检验的液化天然气储罐及压力管道,可能造成气体外泄。泄漏气体一旦遇引火源,就会发生火灾和爆炸,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使用者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质量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守好安全底线。
案例二
长沙市望城区利民液化气储备经营有限公司涉嫌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案
年9月15日,长沙市市场监管局对望城区利民液化气储备经营有限公司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7月28日,长沙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正在充装1只非自有产权液化气钢瓶,未张贴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deyishus.com/lkjg/29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