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起重设备 >> 起重设备市场 >>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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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国泰集团编号:临号
转债代码:转债简称:国泰定01
转债代码:转债简称:国泰定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泰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年7月28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董家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物流”)长峰廊道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宏泰物流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开具商业承兑汇票,总额度为2亿元人民币,由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至授信期间内贴现票据到期日另加3年止。宏泰物流其他股东按其在宏泰物流出资比例各自向公司担保金额承担相应反担保责任。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号)。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算并注销共青城国泰兰德人才科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考虑,基于审慎使用资金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同意清算并注销共青城国泰兰德人才科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兰德”),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共青城兰德清算注销等相关事宜。
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共青城国泰兰德人才创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合投资”)和江西金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稷企管”)与江西省发展升级引导基金(有限合伙)、江西省人才专项基金、南昌智投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兰德润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共青城国泰兰德人才科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基金出资认缴总规模为10,万元人民币,其中,金稷企管以普通合伙人名义认缴出资万元人民币,占出资比例1%;恒合投资以有限合伙人名义认缴出资3,万元人民币,占出资比例30%(公告编号:临号)。年12月29日,共青城兰德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营业执照》(公告编号:临号)。
后因共青城兰德合伙人南昌智投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退出,为达到共青城兰德设立目标,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共青城国泰兰德人才科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恒合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从人民币3,万元增加至人民币4,万元,占出资比例48%,其余各合伙人均以自有资金出资,认缴出资额保持不变(公告编号:临号)。年8月23日,共青城兰德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公告编号:临号)。
截至目前,共青城兰德未实缴出资、未开展实质性运营、无债权债务关系及对外担保等情况。此次注销共青城兰德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后续发展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江西国鲲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顺应民爆行业政策要求,满足数码电子雷管市场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以全资子公司江西新余国泰特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为主体,与上海鲲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江西国鲲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数码电子雷管延时控制模块项目,旨在成为国内实力较强的数码电子雷管延时控制模块生产企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江西国鲲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号)。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国泰集团编号:临号
转债代码:转债简称:国泰定01
转债代码:转债简称:国泰定02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
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物流”)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泰集团”)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宏泰物流办理商业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2亿元。截至本次担保前,公司已实际为宏泰物流提供担保余额为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年7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宏泰物流长峰廊道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宏泰物流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开具商业承兑汇票,总额度为2亿元人民币,由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至授信期间内贴现票据到期日另加3年止。宏泰物流自然人股东潘忠华占注册资本33%,张艺博占注册资本22%(以上自然人股东统称“宏泰物流其他股东”)向国泰集团提供反担保。同时,宏泰物流其他股东将所持宏泰物流共计55%股权作为担保物质押给国泰集团,并根据其在宏泰物流出资比例各自对国泰集团担保金额承担相应反担保责任。
上述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年10月26日
注册资本:,,.33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