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设备

施工企业大型设备安全管理之起重机械防护

发布时间:2022/12/18 9:45:19   

第七章:起重机械设备防护标准

1、塔吊

2、施工电梯

3、井架

4、吊篮

第一节、塔吊

1、塔吊基础混凝土必须做强度试压,取得试压强度合格报告书。基础尺寸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制作。基础不应悬空设置,确保塔机基础的稳定性。基础位置的确定要考虑符合锚杆的长度、角度及拆除的需要。

2、塔吊基础要采取封闭措施,基础封闭处要预留检查通道,基坑内要预留集水坑,设专用水泵,禁止积水。

3、多台塔吊作业时必须满足安全距离要求,任何部位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2米,并采取有效的防碰撞措施。

4、安装之前,确保塔吊各安全保险装置必须灵敏可靠,钢结构无开裂变形,塔机经过大修保养。拆装作业前拆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拆装过程中,应划出警戒区域,拆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全过程监控。塔吊安装与拆除除按有关规定、规程执行外,还应符合说明书要求。安全员应监督安装单位将塔机各限位调试灵敏、可靠、塔吊工、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并安装塔司防坠落绳与指纹机。

6、避雷装置与接地装置保持良好。有架空输电线路的项目,要做好外电防护。塔机的任何部位与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7、钢丝绳、吊钩、卷筒和滑轮的使用要符合规范要求。标准节螺栓、附墙穿墙螺栓、地脚螺栓要确保紧固,经常检查。

8、各分公司和机具中心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维修保养,并做好记录、维修保养记录应真实有效,并存档。外租大型机械设备必须具备出厂铭牌。

9、塔机各限位形状及位置见下图:

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起升高度限位器小车行程开关回转限位器回转限位器防脱绳保险装置防脱钩装置

10、塔吊附着

1)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起重机的设计要求;

2)附墙:安装附墙装置时必须使用经纬仪检查塔身的垂直情况,附着点以下保证塔式起重机垂直度偏差不大于2/,附着点以上垂直度偏差不大于4/。(刷黄色)

3)扶墙拉杆角度在图中a=45°-60°之间

塔吊附着

第二节:施工电梯

1、进入施工现场安装前,设备产权单位应当办理建筑起重机登记注册手续,取得登记注册铭牌和证书。

2、拆装单位必须取得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资质。拆装过程中,应划出警戒区域,拆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全过程监控。

3、设备的产权、安装和使用单位必须对施工电梯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安装限位装置必须灵敏可靠,接料平台设安全门,地面进料口设防护棚。极限位开关手柄要能够与标准节上撞铁有效接触,并将手柄紧固,不得窜动。

5、上、下停车不能靠上、下限位,要用手工停车。制动耳环固定螺栓不能紧死,否则制动失效。防坠器一年一检,检测期满要及时送检。防坠器不得有异常声响,有异常时要及时更换,维修工不得对防坠器进行检修。

6、进料口要设置规范的防护棚,各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要符合规范要求。详见定型化防护图册。每层卸料平台要配置呼叫装置,确保信号畅通。

7、梯笼驾驶室与外架或建筑物的水平距离小于1米的,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标准节螺栓、齿条紧固螺栓要经常检查,防止松动或脱落。齿条、传动齿轮、导向轮磨损过多的要及时更换。

8、外租大型机械设备必须具备出厂铭牌。项目及机具中心要做好施工电梯的日常安全检查及不少于每月一次维修保养,并留有记录备查。

9、各安全、限位装置具体见下图:

极限位开关上下限位防坠器外门联锁装置重量限载器内门联锁装置

第三节:井架

1、使用前必须检查各安全装置的灵敏可靠性。严禁超负荷使用,上下联络信号明确。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和乘吊篮上下。

2、架体应使用安全网封闭,地面进料口应搭设防护棚。接料平台应使用安全门。

5、30m以上的高架应按要求与建筑物拉接牢固。经常检查制动刹车片及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当达到报废标准时及时更换。

第四节:吊篮

1、吊篮必须是取得特种设备产品制造许可证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吊篮出厂时必须有下列技术文件:①产品合格证;②安装、使用和维修保养说明书;③安装图、易损件图、电气原理图及接线图、液压系统图等。

2、吊篮必须有清晰、醒目、耐久的标牌。标牌上应写明产品名称、主要技术性能、制造日期、出厂编号、制造厂等。

3、吊篮必须有设备租赁单位、起重设备安装单位等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测合格证,且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必须经法定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4、吊篮安装、拆除时必须编制专项方案,经审批程序后,严格按方案实施,实施过程中应划定安全警戒区并设监护人员。

5、吊篮使用前应对提升器与平台连接处是否牢固、安全绳与安全锁连接是否可靠、动作是否正常、悬挂钢丝的节点是否牢靠、各部连接螺栓、销等是否松动、悬挂机构的结点和钢丝绳配重是否正常可靠及各种限位装置是否灵敏、可靠、配重需连锁等进行检查、验收,并要加强日常的检查、维修与保养。

6、吊篮操作人员必须是适合于高处作业并经过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人员,且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吊篮使用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且在使用过程中还应定期交底。吊篮上严禁两人以上同时进行作业,且操作人员必须将安全带系挂在安全保护绳上。

总图配重设置电动控制箱行程限位器上限位

7、钢丝绳:高处作业吊篮钢丝绳由工作钢丝绳(动力钢丝绳、主绳,≥6mm)、安全钢丝绳、预紧绳三部分组成。安全钢丝绳宜选用与工作钢丝绳相同的型号、规格。

8、安全锁相关技术要求:

1)安全锁必须在有效标定期限内使用,有效标定期限不大于一年;

2)对离心触发式安全锁,达到安全锁锁绳速度时,即能自动锁住安全钢丝绳,使悬吊平台在mm范围内停住;

3)对摆臂式防倾斜安全锁,悬吊平台工作时纵向倾斜角度不大于8°时,能自动锁住并停止运行;

4)安全锁在锁绳状态下应不能自动复位。摆臂式防倾斜安全锁

9、必须一机、一闸、一漏;配电箱外壳的绝缘电阻不小于0.5兆欧;电缆及插头插座完好;转换开关、急停开关动作灵敏可靠;上升限位开关灵敏可靠;控制电路采用安全电压;吊篮电缆悬垂长度超过米时应采用抗拉保护措施。与结构、钢丝绳交叉处采取措施进行保护。

10、安全绳应固定在有足够强度的建筑物结构上,严禁固定在吊篮结构上,并在两个支架中间下垂,每台吊篮配一根生命安全绳,绳径大于12.5毫米;安全绳和电缆在建筑物结构拐角处必须做保护,无磨损断股;长度要长于楼房高度2-3米以上,绳径不小于12.5毫米,安全锁扣与安全绳相匹配;

11、使用完毕的吊篮必须落地,首层不具备落地条件的可停放在二楼,且操作工人不得在高空进行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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