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起重设备 >> 起重设备前景 >> 燃气管道工程施工GB1PE公用压力管
燃气管道工程是指城镇燃气输配干支管、调压计量柜(箱)、庭院管道、室内管道及管道附件的安装工程。
燃气管道工程验收是指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合格的基础上,由工程建设单位依法组织,工程建设相关单位参加,根据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及其隐蔽工程的质量依规进行检验,对技术文件进行审核,并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格做出确认。
燃气管道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应具备GB1(PE)公用压力管道设计安装许可证资质证书。
压力管道设计安装许可证资质证书燃气管道工程施工验收资料
1、一般规定
1.1燃气管道工程施工验收资料包括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工程测量记录、施工记录、工程试验检验记录、工程物资资料、施工质量验收文件、竣工图及工程声像资料等。施工验收资料的分类进行,施工验收表格填写。
1.2报验、报审及验收资料均应符合施工验收报验、报审制度的有关规定要求。
2、施工管理资料
2.1施工管理资料包括工程概况表、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名单、特种作业人员名单、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工程开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工程停工报告、工程复工报告、项目大事记、施工日志、不合格项处置记录、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勘)查记录、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书等。
2.2项目部管理人员名单应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预算员、材料员、资料员等。项目部管理人员的资格应符合有关规定。项目负责人应由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发授权书,并由本人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2.3焊工、电工、起重(吊装)工、高空作业人员等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关工种岗位的有效资格证书。
2.4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章。
2.5开工报告应由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填写,应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章审批。
2.6竣工报告应由施工单位在预验收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交。
2.7项目大事记包括项目开工、竣工、停工、复工、中间验收、质量安全事故、重要会议、分承包工程招投标、合同签署、上级和管理部门检查日期及简述等信息。
2.8施工日志应以单位工程为记载对象,包括工程开工起至工程竣工止的全部技术质量管理和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施工日志应由项目部专人负责记载,并保证内容真实、连续和完整。
3、施工技术资料
3.1施工技术资料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设计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技术(安全、文明施工)交底记录,工程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等。
3.2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批应符合下列规定:
a)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含分阶段编制)和审批:
b)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施工方案应有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签章。专业性较强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专项方案和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资料,应有相关专家评审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记录:
c)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有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章:有总承包单位时,应有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核准签章。
3.3技术(安全、文明施工)交底内容包括:工程中的关键性施工技术问题,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的施工方法、技术措施和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的有关条文,施工图中应注意的尺寸、标高、轴线及预埋件、预留孔位置,设计变更的具体情况,质量和安全操作要求等。
3.4图纸会审记录应有建设单位,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会信息。图纸会审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a)会审应包括:设计是否符合国家、地方现行标准,特殊技术措施在技术上是否有困难,能否保证施工安全,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等是否满足需要,图纸尺寸、标高等主要参数是否正确,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清楚、明确。
b)涉及设计变更的,均应有相应记录和原设计单位符合规定程序的设计变更文件。
3.5工程设计变更洽商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a)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设计图纸本身差错、设计图纸与实际情况不符、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需修改施工图的变更,应有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的签章:
b)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对工程提出的修改意见,应由设计单位确认并做出设计变更文件;
c)增发、更换施工图时,应同时签办洽商记录,包含新发图纸的确定启用日期、应用范围及与原图的关系。
4、工程测量记录
4.1工程测量记录包括管线交桩放线记录、沟槽高程测量记录、管顶高程测量记录、管线平面定位测量记录等。
4.2沟槽高程测量点包括管段起点、终点、拐点(变坡点)、分支点等。
4.3管顶高程测量点包括管段起点、终点、变坡点、三通、弯头、阀门配件安装位置及遇到地下构筑物及其它障碍设施的位置等。
5、工程施工记录
5.1工程施工记录包括钢管焊接施工记录、聚乙烯管道熔接记录、热熔对接焊口卷边切除检查记录、管道焊接接口分布单线图、埋地钢管及管件防腐施工记录、沟槽开挖施工记录、沟槽回填施工记录、隐蔽工程检查记录、中间检查交接记录、定向钻导向钻进记录、定向钻扩孔(回拖)记录、定向钻回拖管道前检查记录、顶管施工记录、顶管施工燃气管道就位记录、室内及室外地上管道施工记录、管道附件及设备安装记录、埋地燃气管道标志安装记录等。
5.2本规程施工记录表样(附录A)中未涉及到,需要增加的施工项目,可使用施工记录(通用)。
5.3中间检查交接记录应有被移交工序的移交方和接受方的交接检查签章以及监理(建设)单位见证签章。
5.4设备基础、管沟、井室等土建结构工程和埋地燃气管道遇障碍进行的特殊处理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6、工程试验检验记录
6.1工程试验检验记录包括阀门试验记录、管道清扫记录、埋地及架空管道强度试验记录、埋地及架空管道严密性试验记录、室内管道压力试验记录、沟槽回填土密实度检测报告汇总表、钢管焊缝无损检测汇总表、钢管防腐层(补口)剥离强度试验记录、钢管防腐层完整性检测记录、聚乙烯管示踪线(电子标识器)检测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等。
6.2高、中压及庭院管道阀门在安装前应按其产品标准要求单独进行壳体压力试验和密封试验,引入管阀门宜进行密封试验。管道附件、设备安装完成后,应与管道一同进行严密性试验。
6.3燃气管道清扫、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a)埋地管道应在焊口回填前,抗拉、抗推固定墩施工完成后进行清扫、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
b)架空管道应在滑动支架、吊架、固定支架紧固完成后进行清扫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
c)燃气管道穿(跨)越大中型河流、铁路、二级以上公路、高速公路时,应单独进行试压:
d)室内管道应在吹扫干净后,涂漆、隔热层和保温层施工前,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
6.4回填土密实度检测、钢管焊缝无损检测应采用见证检验。施工单位应对检测报告进行分类汇总后报监理单位核查。
6.5埋地钢管的防腐层(补口)剥离强度试验、防腐层完整性检测、聚乙烯管道示踪线(电子标示器)检测和接地电阻测试,应在监理单位的见证下进行。
7、工程物资资料
7.1工程物资资料包括设备、材料及构配件的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进场检验记录和汇总表。工程物资资料管理流程应符合要求。
7.2按规定应进行复试的工程物资,应有进场检验合格记录和见证取样复试合格记录。
7.3设备、材料及构配件进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a)核查主要设备、材料及构配件质量证明文件:
b)对照设计文件,核对设备、材料及构配件的型号、规格等参数:
c)检查设备,材料及构配件材料外观质量。
7.4设备、材料及构配件质量证明文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a)合格证、检验报告一般应为原件,当为复印件时,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存放单位的印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
b)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有海关商检证明、中文安装使用说明书:
c)环保、消防等有关物资,应有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d)国家规定须经强制认证的产品应有认证标志(CCC),认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e)凡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有法定单位鉴定证明,同时具有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
7.5设备、材料及构配件质量证明文件应分类整理、汇总,不得遗漏。
5.8施工质量验收文件
5.8.1施工质量验收文件包括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验收记录。
5.8.2燃气管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进行,划分原则如下:
a)单位工程应按设计区段、功能、专业、工艺系统进行划分,并由各工程种类或专业共同构成一个单位工程:对于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b)分部工程应按工程种类或专业、工程部位、线路区段、工艺系统等进行划分:
c)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工序、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进行划分,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
d)检验批可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的需要,按工程量、楼栋、单元、施工段等进行划分。
8.3燃气管道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应按照本规程附录D进行划分,对于附录D及相
关专业验收规范未涵盖的内容,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协商确定。
8.4施工单位应在工程施工前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核。
8.5检验批质量验收流程应符合附录E的要求。
8.6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流程应符合附录F的要求。
8.7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流程应符合附录G要求。
8.8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应符合附录H的要求。
9、竣工图
9.1竣工图应符合下列要求:
a)设计没有变更的,可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
b)施工图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且能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的,在原施工图上进行修改、补充,并注明修改依据,加盖“竣工图章”作为竣工图;
c)凡工艺、平面布置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根据设计变更文件等重新绘制竣工图.
9.2竣工图应包括平面布置图、纵断面图、系统图、大样图等。
9.3竣工图应与工程实际相符,与设计变更通知单等有关资料一致,并应满足以下深度要求:
a)应标注燃气管线平面位置的坐标或与邻近固定参照物的相对位置:有规划红线的还应标注与道路中心线的间距:管道起止点应标注所接竣工图号、桩号及气流方向:
b)应标示设备和附件、管线起止点、变坡点、变径点、预留口、弯头、三通、地沟及套管起止点,且应与测量记录的测点编号、数据及反映的内容对应一致:
c)应标明与燃气管线相邻的地下障碍物(箱涵、上下水管及井、雨水管及井、电力电信沟等):
d)地沟及套管施工,穿重要道路、铁路、河流、湖塘、障碍物还应绘制断面大样图。
9.4利用施工蓝图改绘的竣工图可采用杠改法、叉改法、补绘法、补图法和加写说明法,改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制图标准的规定。
9.5重新绘制的竣工图可以整套图纸重绘,可以部分图纸重绘,也可以某几张或一张图纸重新绘制。
在新绘制的竣工图上应加注、说明绘制依据(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并按规定加盖竣工图章。
9.6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竣工图章、图签应符合GB/T规定:
b)竣工图须由施工单位的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确认签字,监理单位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竣工图章中的签字必须齐全,不得代签。
9.7竣工图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一般采用蓝晒图或计算机出图,不得使用复印件。
10、工程声像资料
10.1工程声像资料包括质量、安全及文明管理声像资料、测量、放线、施工过程声像资料、试验、检验过程声像资料及质量验收声像资料等,包括但不限于:
a)质量、安全及文明管理声像资料是管理过程记录的反映,包括管理会议、技术安全交底、现场检查、讲评现况的照片和录像:
b)对工程的测量、放线、施工过程应拍照或录像。施工过程的拍照或录像应重点反映隐蔽工程、关键工序、示范操作、特殊工艺等情况,且应能反映各个工序质量控制过程:
c)试验、检验过程声像资料应反映试验、检验和检测人员、设备、试验或检验流程和结果:
d)质量验收影像是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单位工程的预验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过程的记录。
10.2建设工程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声像资料应在施工过程中与施工进度同步收集与整理,与文字资料相互对应。声像资料应进行编码、编号、标注日期、分类归集、及时整理,方便查阅。
10.3声像资料可制成光盘、硬盘等电子档案材料,作为工程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进行归档。
#燃气管道施工需要什么资质#聚乙烯(PE)燃气管道厂家应申请办理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燃烧器管路系统应办理GC2级工业压力管道设计安装许可证资质证书管道流量计由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或与管道连接锅炉制造单位生产中途更换施工单位的,压力管道监检证书/报告应体现所有的安装单位作者声明:内容由AI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