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前言
为落实上级有关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大型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预防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附录A、B、C、D、E、F、H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公司安全管理部提出,由安全管理部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晓波
本标准审核人:范东亮
本标准批准人:陈金弘
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型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程序,适用于大型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中小型起重机械可参照执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
电力部电建[]号《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电力建设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处理规定》
《电力建设大型起重机械的选型、安装和拆卸管理规定》
《电力建设施工机械设备管理规定》
电力部电建[]号《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能源部能源基[]号《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电力部司局建质[]42号《桥、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报告书》
《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检验报告书》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Q/AEPC-MGC06《作业指导书编制导则》
Q/AEPC-MAQ《机械资产管理规定》
Q/AEPC-MAQ02《施工机械认可办法》
Q/AEPC-MAQ03《机械维护规定》
术语和定义
大型起重机械在我公司范围内是指起重量在25吨及以上的塔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和龙门式起重机。
职责
总经理职责
贯彻实施国家和上级有关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组织制订实施细则并检查执行情况;
审批大型机械的报废手续。
生产副总经理
协调调度大型起重机械;
领导开展公司机械大检查;
审批“大型起重机械出租申报表”。
公司总工
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技术规范、标准;
批准安全技术措施和出租的大型起重机械的拆卸、安装“作业指导书”。?
安全管理部
根据国家和上级的要求,编制适合本公司的规章制度;
检查监督大型起重机械的合理使用、安全运行和拆卸安装;
对大型机械的安全隐患责成有关单位及时整改。
项目部
4.5.1经理(生产副经理)
负责组织和实施对现场的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总工程师
督促和指导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技术规范、标准的实施。批准大型起重机械拆卸安装“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作业票”。
4.5.2工程科
负责对大型机械安装拆卸“作业指导书”的审核。
安全科
对现场的大型机械使用、保养维护、拆卸安装实施检查监督。负责对大型机械安装拆卸“作业指导书”的审核。
机械化工程公司
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技术规范、标准;
组织大型机械操作、指挥人员的安全学习和培训;
负责大型机械的使用、保养维护、拆卸安装和租赁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大型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
使用管理
我公司大型起重机械集中于机械化工程公司使用、维修,在公司生产副总经理统一协调下,由机械化工程公司调度(有关调度程序见公司Q/AEPC-MAQ《机械资产管理规定》)。如果大型起重机械对外企业出租,机械化公司须填报“大型起重机械出租申报表”(附录A),获准后方可进行。
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企业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资质的申请,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安装、维修人员的培训和取证工作。
50吨及以上的塔式起重机和KH、履带式起重机,每台机械机械化工程公司应指定技术人员(专管技术员)负责其安全管理,并填写“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技术员分工负责表”(附录B)。专管技术员必须熟悉上级颁发的文件、标准,熟悉所负责机械的随机文件,熟悉国家和行业颁发的相关规程、规范,编写符合本机特点的操作和保养规程。
大型起重机械应在机械或机身明显部位挂牌,标明机长和操作人员姓名、负责技术员姓名、简要岗位责任和安全操作规程。
按电建[]号文《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对在用的起重机械的技术性能和安全状况进行年度检查、每月检查和每日检查。年度检查、每月检查必须有检验资质的人员进行。
公司安全管理部组织年度检查。
机械化工程(处)组织月度检查,月底将检查记录报安全管理部。
年度检查和每月检查的记录采用电力部司局建质[]42号文中标准化检验报告书,对发现的问题发GL-GL-15《整改通知单》(见Q/AEPC-MGL26《事故、事件、不符合及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责任到人限期整改。
每日检查由当班操作人员在作业前进行。塔式起重机操作人员每日填写《塔式起重机日检表》(附录C)。
日常工作中若需检验极限位置限制器,必须有技术人员或工段长或专业公司领导监护,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行。
机械化工程公司必须建立机械管理机构,组建机械检查小组,落实机械检查制度,有一名副经理专职负责大型机械的安全管理。每季度进行一次大型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停用机械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
DBQ系列塔式起重机使用中避免小幅度工况,若不能免除,应遵守或参照遵守《DBQ塔式起重机说明书》中相关规定。
机械化工程公司应定期对操作人员、起重机指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每年每位员工至少轮训二次,每次不少于16学时。50吨及以上起重机机长至少应具备或相当于高中文化水平,同时具有操作同类机械的经验。起重机操作和指挥人员应满足DL·1-9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条件,遵守其中提出的要求。
t.m及以上塔式起重机、t及以上的履带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的机长的任命,机械化工程公司书面提出请示(其中要说明被任命机长的工作表现和操作机械的经历),报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
主要结构、主要部件磨损严重损坏,再经大修其性能达不到使用安全要求的起重机;或主要结构腐蚀深度达厚度的10%时,机械化工程公司应提出报废请示,经公司安全管理部核实送交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按Q/AEPC-MAQ《机械资产管理规定》履行报废手续。
拆除、安装管理
大型起重机械拆卸和安装,必须由拆卸安装队伍进行,严禁将任务转包给非专业队伍。安装、拆除作业现场由专业队伍的队长、副队长负责,作业人员中必须由起重技师(或相当条件)以上人员负责起重指挥。
新购置的大型起重机进行第一次安装时必须遵守电力部文件电建[]号中的《电力建设大型起重机的选型、安装和拆卸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内容。
大型塔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拆除或安装前,大型起重机械拆卸安装队伍编制作业指导书,按Q/AEPC-MGC06《作业指导书编制导则》规定的程序,由所在项目部审批;在机械化工程公司自行开发项目中,DBQ、FZQ、BTQ、75t塔式起重机、50T及50T以上的塔式起重机,40T及40T以上的龙门吊安装拆卸作业指导书由公司审批,其它机械安装拆卸作业指导书由机械化工程公司自己履行审批程序。
塔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停用,应尽快安排拆卸(防止长期停置受腐蚀导致报废),并记录该机现有的缺陷和问题,填写“机械缺陷记录”(附录D),便于以后拆卸时对此加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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