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起重设备 >> 起重设备前景 >> 四川2020定额费用变化一般计税
费用变化
1.定额专业变化
四川定额在15定额基础上进行修编,根据全国消耗量定额以及全国清单计价和计算规范,完善专业设置,结构上大体保持了四川定额的设置,局部做了适当的调整,本定额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计价。
在“15定额”基础上,除保留原有专业外,新增三个专业。共14个专业计附录,定额项目个,在“15定额”基础上新增个项目,减少个项目。
2.定额基价内容变化
定额综合基价构成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管费、利润。其中,综合费拆分为企管费和利润,其他基本保持与定额一致。
3.人工费
3.1人工费变化
定额人工以普工、技工、高级技工进行展示,不再以工种进行细分,基价较略有提高;经编制组统计,人工消耗量水平各专业进行了下调
3.2人工费调整
川建价发〔〕4号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关于对各市、州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从年4月1日起与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执行。
4.材料费
“20定额”的材料种类和消耗量与“15定额”基本保持一致,部分项目因其工艺、施工方法的变更,材料消耗量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删除了已淘汰的材料,修改了部分材料计量单位。总体情况基本维持“15定额”的消耗量水平。
现浇构件钢筋损耗、施工搭接和现浇混凝土的损耗等与“15定额”一致,新编定额或补充项目损耗率如下:
1)现浇构件钢筋(包括普通和高强)损耗和施工搭接综合定额损耗量为:Φ10以内的钢筋综合损耗为7%:Φ12~16的钢筋综合损耗为6.5%;Φ16以上的钢筋综合损耗为5%;在说明中明确如采用机械连接,钢筋的定额耗量调整为3%。
2)有关混凝土损耗
①现浇钢筋混凝土构件:现场拌合混凝土的损耗率为1%,商品混凝土的损耗率为0.5%。
②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非成品编制项目混凝土损耗率按“15定额”执行;按成品编制项目,大型构件不考虑损耗,小型构件或零星构件的损耗率为0.5%。
③素混凝土构件或项目:凡使用素混凝土的其现场拌合混凝土的损耗率未调整,但使用素混凝土的商品混凝土其损耗为1%。素混凝土构件或项目包括:垫层、道路、室外混凝土、散水等诸如此类不含钢筋的构件或项目。
5.机具费
5.1“20定额”中价值元(含进项税)以下的机械设备不再编制机械台班定额,此类机械费用按照国家规定进入“管理费”,但其电的消耗量仍计入机械费中。
5.2“15定额”中部分专业垂直运输费另计而个别定额子目包含了吊装机械费,使用的时候有可能会和垂直运输费重复,所以“20定额”删除了这部分定额子目里的吊装机械费。
5.3“15定额”部分定额子目,的吊装机械用的是卷扬机,现在实际施工中使用得很少,所以“20定额”中,用其他吊装机械代替了卷扬机,并调整了台班耗量。
5.4国家发改委发文已停止生产5t的汽车式起重机,因此“20定额”用其他机械代替了5t汽车式起重机。
涉及大型构件的安装项目,有可能定额考虑的机械与实际不符,为了应用方便将定额考虑的消耗量和配置机械单列。例如:成品管廊安装等q
6.管理费和利润
“定额”中综合费包括了企业管理费和利润,“20定额”中不再有综合费,而是把管理费和利润分别单独列项,根据专业特征不同,每个专业定额分册中,不同章的管理费和利润的费率不同。“定额”各分册普遍提高了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的费率,工程造价中占比在7%~8%范围。
7.措施项目及取费基础的变化
总价措施取费基础变化:由“分部分项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定额人工费”变更为“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计算时不再区分工程所在地,按不同工程类型的取费标准执行;定额安全文明取费是根据工程所在位置划分市区、县城、镇时、不在市区、县城、镇三种标准。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G.C地下区间工程定额总价措施项目取费基础中的定额机械费乘以系数0.15
安全文明施工费具体内容详见: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构筑物工程、爆破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附录》。
8.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应根据拟建工程特点确定。
8.1编制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标底)时,暂列金额可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的10%~15%计取。
8.2编制投标报价时,暂列金额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9.计日工
9.1计日工中人工、机械综合单价应包括综合费,综合费包括:管理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费等,其综合费计取时不区分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
9.2计日工中的人工单价(含规费)应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单价计算,计日工中的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本定额“附录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为基础计算。
9.3计日工人工单价综合费按定额人工单价的28.38%计算,计日工机械单价综合费按定额机械台班单价的23.83%计算。
9.4若海拔高度>2km时,定额人工单价及定额机械台班单价计算按总说明的规定乘以海拔降效系数为基础计取综合费。
10.总承包服务费
10.1编制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标底)时,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服务内容和要求按下列规定计算。
(1)当招标人仅要求总包人对其发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施工现场协调和统一管理、对竣工资料进行统一汇总整理等服务时,总包服务费按发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5%左右计算。
(2)当招标人要求总包人对其发包的专业工程既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又要求提供相应配合服务时,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按发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3%~5%计算。
(3)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设备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设备价值的1%计算。
10.2编制投标报价时,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分包专业工程内容和供应材料设备情况,按照招标人提出的协调、配合与服务内容和施工现场管理需要由投标人自主确定。
10.3编制竣工结算时,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合同约定的金额计算,发、承包双方依据合同约定对总承包服务费进行了调整的,应按调整后的金额计算。
11.规费
四川定额规费计取标准取消核定,按照企业资质划分四档:
1、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标底)时,规费按Ⅰ档费率计算。
2、投标人投标报价按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规费金额填写,计入工程造价。
3、在发、承包双方签订承包合同和办理竣工结算时,无资质企业,规费费率按下限计取;同一承包人有多种资质,规费费率按最高资质对应的费率计取。
12.税金
税金应按规定标准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税金包括增值税和附加税。
增值税一般计税法
销项税额=税前不含税工程造价×销项增值税率9%
(1)编制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标底)、投标报价时,招标人按税前不含税工程造价×综合附加税率计算。
(2)编制竣工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计算。
方式一:国家规定附加税计取标准计算。
方式二:甲、乙双方约定综合附加税税率计算。
13.其他(海拔降效)
本定额适用于海拔高度≤2km地区,工程建设所在地点(房屋建筑及构筑物以士0标高的海拔高度;市政及城市道路、排水管网非开挖修复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总平工程、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以±0标高按平均海拔高度)若海拔高度2km时,定额综合基价人工费、机械费需调整相应的海拔降效系数。
14.总结
14.1项目划分与设置
14.1.1本次定额所有专业除体现专业特性的项目外,本专业借用其他专业项目时,施工工艺相同的项目
不再重复设置,除专业单独发包工程及有关规定外,均按相应各自专业取费标准收取费用。
14.1.2删去组合钢模,新增铝合金模板项目。
14.1.3凡属配合比强度等级能换算的项目,不再重复设置,应用时按配合比换算。例如:保留特细砂,中砂项目不再设置,强度等级根据构件不同设置常用等级。项目执行。
14.2水平变化
经定额各专业编制小组测算,定额与定额对比,工程造价变动情况: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的工程造价上涨1.96%;安装工程的工程造价上涨0.72%;市政工程的工程造价上涨3.00%;园林绿化工程的工程造价下降3.08%;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工程造价下降0.41%;综合管廊工程的工程造价上涨3.35%。其他专业变化水平详见《编制说明》水平测算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