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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升降机制造厂应取得特种设备(起重机械)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安装、大修或改造后拟投入使用的施工升降机,应当按照本规程对验收检验规定的内容进行检验;在用施工升降机应当按照本规程对定期检验规定的内容,每年进行一次检验。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施工升降机,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施工升降机,进行设备大修后,应当按照验收检验的要求进行检验。
检验人员必须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的要求,取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施工升降机的监督检验工作。现场检验至少由2名具有起重机械检验员以上资格的人员进行。
施工升降机受检单位及安装、改造(大修)和维修保养等相关单位,应当向检验机构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并安排相关的专业人员到现场配合检验。
施工升降机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项目,不得少于《施工升降机验收检验报告和施工升降机定期检验报告》所列项目,具体检验的内容、要求和方法应当按照《施工升降机监督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的规定实施。
现场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应当进行详细记录。现场检验原始记录(以下简称原始记录)中,应详细记录各个项目的检测情况及检验结果。原始记录表格应由检验机构统一制定,在本单位正式发布使用。
原始记录的内容应不少于本规程《检验内容与方法》规定的内容,且应方便现场操作记录和《检验报告》的填写,个别项目应另列表格或附图以方便现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