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设备

他声称打赢过10000起官司没想到被这位

发布时间:2023/3/13 0:56:57   

中国律师的诉讼业务,绝大部分还是依靠熟人介绍,这是常态。当然了,现在是信息时代,通过网络、宣传、包括利用传统媒体报纸、电视上做法制类节目,也能揽来案源。这不,律师杨弘毅的邻居刘嫂又给他揽来一个案子。她听熟人胡经理说有纠纷需要打官司,就把胡经理带到杨弘毅的律师事务所。

胡经理是一位三十多岁的男子,自我介绍说是一家建筑材料、设备租赁站的业务经理,因一笔租赁费的问题与施工单位发生纠纷,前来咨询,如果有可能会委托打这场官司。

杨弘毅给胡经理和刘嫂分别到了杯水,落座后先让胡经理介绍基本情况。

胡经理没有喝水,将纸杯放在茶几上。

“是这样的杨律师。我们公司是做建筑设备租赁的,除了租赁移动脚手架、架子管、钢模板等设备以外,还包括升降平台、塔吊等设备。前年我们与一家施工单位签订了一份塔吊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三年,但合同中还有一条规定,如果甲方也就是施工单位提前要求解除合同、拆除塔吊,乙方也就是我们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拖欠租赁费为由拒绝拆除塔吊,否则造成甲方经济损失要赔偿。也就是说甲方单位需要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我们不能拒绝。今年8月29日,甲方单位给我们发了通知,给我们说合同解除,塔吊立即拆除。结果我们还没去拆,甲方单位9月4号就找人直接把塔吊拆了。现在我们找他们要拖欠的租赁费,人家以我们拖延拆除塔吊造成他们损失为由不给清欠款,大致情况就是这样。”

胡经理补充说:“杨律师,我们是个小公司,现在都是买方市场,也知道那个条款不合理,但为了接单就没提反对意见”

“合同带了吗?我看看。”

“带了。”胡经理将合同原件,递给杨弘毅。

杨弘毅很快看了一下,合同很简单,是有胡经理说的那条规定。心想这家施工单位利用合同中的优势地位,签合同时够狠的,在合同条款中给租赁公司挖了一个大坑。

胡经理见杨弘毅把合同看完了,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杨律师,不瞒您说,在到你这里之前,我们已经好几个律师咨询过了,都说这个官司打不赢,劝我们能要到一半的拖欠租赁费就不错了。我们不甘心,刘嫂说您很厉害,就想请你给看看,还有没有希望?”

“欠了多少钱?”

“24万。他们说最多给我们5万元,还要收我们的塔吊被拆除后在他们那里放置期间的保管费。太气人了!”胡经理有些无可奈何地说。

“据我所知,塔吊属于特种设备,国家有特别规定,查一查。”说完这话,杨弘毅叫来助理律师马一飞,让他马上查一下相关的法律法规。马一飞立即出去查找。

杨弘毅接着问胡经理:“除了合同,你们之间往来还有那些书面材料,包括通知、信函什么的。”

胡经理忙不迭地说:“有,有,我这里还有拆除塔吊的申请,施工单位聘请工程监理还在上面盖章、签字了呢,您看一下。”

接过胡经理递过来的材料,看了一下申请形成的时间和监理单位签字盖章的时间,杨弘毅马上有了思路。

胡经理他们公司塔吊拆除申请落款时间为10月4日,监理单位签字盖章时间为10月5日,而且这个申请是给施工地当地质检站的。

这时,马一飞推门进来,手里拿了几张纸,说:“老师,建设部对建设起重机械有个安全管理规定,我打印出来了。”

杨弘毅接过马一飞打印的材料,从头到后看了一下。这个规定全称是《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里面明确规定: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还规定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安装单位签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安全协议书。

“胡经理,刚才介绍的情况,申请书,还有建设部的规定,综合目前证据看,是个赢官司”。

胡经理回去马上给公司董事长汇报了见杨律师的情况,董事长听说能打赢官司很高兴。但董事长说了:毕竟我们是民营企业,对方也是。大家生存都不容易,虽然杨律师说了是赢官司,但俗话说赢官司少打,指示胡经理与杨律师再做一下努力,去找一下施工单位谈一下,能谈妥就不要打官司了,伤和气。胡经理和杨弘毅就联系,一起去施工所在地与租赁方谈一谈。

路程不远,开车走高速,不到一个小时。施工方项目经理接待了胡经理和杨律师,问明来意后表示没权表态,要等老板的叔叔、公司的夏副总经理夏来。

也就20分钟,夏副总开着一辆大众途观进了项目部院子。听胡经理介绍杨律师,脸色一变,不屑地冲着胡经理说:“你们把律师都请了,那还谈啥呀?你们只管起诉吧,我们奉陪就是了。”

接着厉声对杨弘毅说:“你们还准备与我们打官司吗,杨律师?你不要想着和我们打官司,这些年我打了一万多起官司,没有输过一场。你们是打不赢的,市中院的康院长、高副院长、常副院长我都认识,熟悉的很,我们经常在一起喝茶、打牌、聊天。”

杨弘毅面无表情,淡淡地说:“我们今天来是抱着诚意的,毕竟你们两家都是民营企业,能够生存都不容易。企业靠经营而发展,靠打官司赚不了钱的。正是因为这样想,我们才来谈的,否则,我就代表租赁公司直接起诉了。”

看着这个狂妄的夏副总,杨弘毅不仅没有任何负担,反倒是一种轻松,对下来的诉讼有了一定把握。

“你们请便吧,我还有其他事要处理”说完转身就走,根本不给胡经理和杨弘毅面子。既下了逐客令,也冷了继续谈下去的场子。夏副总都这样说了,项目部的工作人员也就不好插什么话了,胡经理和杨弘毅只能尴尬地推门而出。

头一回遇见这么傲气、自大的生意人,不过杨弘毅倒是没在意,谈判碰钉子是常事儿。

开车,回,准备起诉。只能这样了。

上午就9点开庭,杨弘毅因为停车耽搁,进入法庭晚了5分钟。被告方施工单位来了三个人,坐在被告席上,助手马一飞看上去挺紧张地坐在原告席上,胡经理坐在下面旁听席上也是表情不自然。凭着多年经验,好像有事儿发生。

法官年龄不大,估计也就三十几岁,冲着杨弘毅问:“你是?”

杨弘毅回答:“我是原告方的代理律师,杨弘毅。”同时陪上笑脸:“对不起,早高峰,路上太拥挤,耽误了。实在不好意思,抱歉抱歉。”

法官并不接话:“你迟到了。你没到的时候,我们大概说了一下,你们合同里有约定,不能拒绝拆塔吊,你们违约了,给你们一半的租赁费行吗?”

杨弘毅一下子不高兴了。噢,我晚来一会儿,法官你还没有正式开庭就先入为主了,心里的火腾的一下子就冒了出来。

“我们违约了?他们违法了。租金一分钱都不能少。”

年轻法官一下子愣住了,问:“他们怎么违法了?”

杨弘毅看也没有正式开庭,就拿着案卷材料走到法官台,说:“他们8月26号给我们通知终止合同履行,9月4日就自行拆除了塔吊,根本没有告诉我们。我们是10月4日写的拆除塔吊申请,10月5号被告方聘请的监理签字、盖章同意,我们随后就准备到当地质检站备案、报批。可后来了解到对方9月4日就拆了塔吊。另外建设部有规定塔吊要由有专业资质的安装、拆卸队作业,他们私自拆除塔吊,违法了。”

法官让被告方代理律师上来。被告律师显然没有准备,看着杨弘毅提供的证据材料和建设部规定,有些发懵。见此情景,法官反应很快。

“原告先出去,被告方留下。”

杨弘毅、马一飞和胡经理都退出了法庭,顺手关上了法庭的门。

也就五分钟,被告律师开门,说是法官让原告方进去。杨弘毅三个人就又进了法庭。

法官说:“杨律师,我的意思这个案子很清楚,给你们调解一下,你看行吗?”

杨弘毅说:“可以。”

“那么你们原告方拿一个调解方案。”

“我们的方案很简单,租金马上给我们,诉讼费被告方承担一半。”

法官一听不乐意了:“那还调解个啥,和你们的诉讼请求没啥区别嘛,和我直接宣判一样。”

“本来就应该这样的,调解的话我们只要求他们承担一半的诉讼费,也算是我们的调解让步的态度。”

法官觉得杨弘毅有些得理不让人,有些生气地甩了一句:“我就是判了,你们也不一定很快能拿到钱。”

反正又不是正式开庭,杨弘毅性格里那点倔强劲上来了,立即反击:“法官,要不你也别受累调解了,直接判吧。我知道被告实际上是挂靠在金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面搞的这个项目,他们的董事长、财务总监我都认识,是朋友。两位老总说了,只要有法院的判决,不用我去申请执行,他们就会安排把欠的租赁费直接转给我们,反正挂靠施工一方的所有工程款都要进他们单位公户,然后才能转给施工方。前面人家不好介入,一方是挂靠单位,一方是朋友,有法院判决就好办了。”

年轻的法官看用“执行难”这招难不住杨弘毅,无奈地放低身段恳求:“杨律师,给个面子,让我调解结个案子,行吗?”

看到年轻法官说软话,杨弘毅就坡下驴:“你要是这么说,这个面子一定得给。这样吧,我做主了,我们原告本金里让元钱,但诉讼费必须让被告承担,否则说出去还以为我们败诉了。”

说完杨弘毅又转头对胡经理说:“你同意不?”

让元租赁费本金,剩下的23万很快能拿到,胡经理连忙点头同意。

法官冲着被告代理律师说:“就这样吧,租金23万,调解书签字生效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诉讼费也你们承担。回去给你们公司老板说去,人家原告已经做了让步,你们能省一万是一万。三日内给我回复,记住了吗?一会儿做个调解笔录,原被告都签上字,调解书随后发。”

被告律师没敢反驳什么,点头称是。

出了法庭,被告律师追了上来,跟杨弘毅说:“杨律师,不好意思,是我们当事人没给我说清楚具体案情,让我闹了一个大笑话。建设部还有明确的特种设备安全规定。”

“这不怨你,是你们的当事人太自大。回去告诉你们夏副总,就说我说了让他踏踏实实做人,别在我面前吹牛了,学会低调做人噢。一万起官司都没输,这次我就让他输。”

杨弘毅的话里显然夹枪带棒。

被告律师一头雾水,忙问:“怎么回事?”

“你们夏副总说市法院几位院长副院长他都认识,他这些年打了一万多起官司,全部赢了。他牛皮也吹的也忒大了。我是执业多年的律师了,一年接几十个案子都忙得四脚朝天,他一个搞工程的非法律人员,干嘛呀就打了一万多起官司都赢了,不是吹牛是什么?欺负我们文科的人数学不好吗?你告诉他姓夏的,基本的加减乘除我们会。”

“咱俩是职业律师,算一算,一年接三百个案子,天里除去周六周日,你得天天见当事人、天天签委托代理合同、天天去法院开庭,一年也就办个案子,三十三年才能办个案子。一个案子他收代理费一万元,一万个案子就是一个亿,他挣了一个亿啊。我就不信了,一个亿万富翁座驾是一辆大众途观,他应该就是公司董事长,那还会是副总经理?”

被告律师听了个目瞪口呆,看着杨弘毅他们走开也没动地方。

出了法院,马一飞问杨弘毅:“老师你真的和金拓公司的董事长、财务总监认识?”

“不认识。不过当时法官用执行难胁迫我接受调解,我这个性你不是不知道,必须反击。反正他也不清楚我到底认不认识金拓公司的老总,他压着我调解,我就必须强硬,反正咱有理嘛。”

马一飞做杨弘毅助手几年了,知道他老师就是这种攻击型性格。他感慨地说:“老师,你这种个性不是谁都能学来的,我就不行,没这经验,也没这胆量在法庭上彰显霸气。”

杨弘毅听完爽朗地笑出声了。车窗外是繁华的街道,透过翠绿的行道树,阳光温暖的洒下来,照在身上暖暖的。(法扬文,图片来自网络)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deyishus.com/lkzp/3666.html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