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起重设备 >> 起重设备发展 >>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规章和规范历次制修
1.《蒸汽锅炉使用登记试行办法》(年10月4日,劳动部公布)。2.《锅炉使用登记办法》(劳动人事部劳人锅〔〕2号,年2月7日颁布,年1月1日实施,年9月1日废止)。
3.《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劳动部劳锅字2号,年3月22日颁布,颁布之日起执行,年5月1日废止)。
4.《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劳动部劳锅字〔〕号.年12月31日颁布,年5月1日起实施,年9月1日废止)。
5.《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技监局锅发57号,年4月9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6.《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国质检锅号,年7月14日发布,年9月1日起施行.年7月1日压力容器部分废止、年1月1日锅炉部分废止)。
7.《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试行)》(国家质检总局国质检锅〔〕号,年7月17日发布,年10月1日起施行,年12月1日废止)。
8.《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R——,国家质检总局公告年第号,年9月16日颁布,年10月1日起施行)。
9.《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T—,国家质检总局公告年第44号,年5月8日颁布,年8月1日起施行)。
10.《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TSGQ—,国家质检总局公告年第83号,年8月31日颁布,年1月1日起施行)。
11.《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D—,国家质检总局公告年第83号,年8月31日颁布,年12月1日起施行)。
12.《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TSGR—,国家质检总局公告年第10号,年1月16日颁布,年7月1日起施行)。
13.《锅炉使用管理规则》(TSGG—,国家质检总局公告年第98号,年9月5日颁布,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