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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升江海区建筑工地应对灾害性天气防御能力,及时有效做出防御措施,有效防范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江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了《江门市建筑工地防御台风、暴雨、雷雨大风工作指引(试行)》(下简称《指引》)。
《指引》针对建筑工地防风、防汛应急响应分级,提出明确的防御指引,同时对防御台风、防御暴雨、防御雷雨大风等提出了具体的指引。
江门市建筑工地防风应急响应分级措施
防风Ⅳ级应急响应防御指引
1.停止建筑起重机械运行使用,物料提升吊篮、施工升降机轿厢将至地面,塔吊起重臂应确保能自由回转。
2.停止高空施工作业,室外吊篮降至地面。
3.巡查建筑起重机械、外脚手架、模板支撑、卸料平台、临时用电是否采取防风防雨加固措施,清理临边堆放的材料;检查易受洪水侵袭、山体滑坡、泥石流威胁的基坑、地下暗挖是否存在变形、开裂情况,做好巡查记录。
4.排查并加固办公区、宿舍区、出入通道、围挡,以及工地内堆放的模板、铁皮等建筑材料;检查排水设施,确保排水机电设备正常运行。
防风Ⅲ级应急响应防御指引
1.停止所有户外作业,切断施工电源。
2.对建筑起重机械有可能发生坠落的区域作警戒标识。
及时撤离处于危险地带的人员,确保转移至安全场所。
防风Ⅱ、Ⅰ级应急响应防御指引
1.停止一切施工作业,关闭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总闸。
2.撤离危险地带人员,所有人员应留在确保安全的室内避风。
江门市建筑工地防汛应急响应分级措施
防汛Ⅳ级应急响应防御指引
1.检查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卸料平台、防护棚等,是否采取了防风、防雨、防雷击措施。
2.检查施工临时用电系统,防止电箱、电闸等淋雨漏电。
3.检查工地临时设施,排查并加固工地围挡、宿舍板房。
4.检查工地周边的排水设施,疏通排水渠道。
防汛Ⅲ级应急响应防御指引
1.停止深基坑、高空等户外作业和活动,尽可能留在安全场所暂避。
2.停用建筑起重机械、吊篮,切断电源,并对电箱做好防雨措施。
3.疏散、撤离危险区域人员。
防汛Ⅱ、Ⅰ级应急响应防御指引
1.停止户外作业和活动。
2.关闭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总闸。
3.所有人员应留在安全场所暂避。
江门市建筑工地防御台风工作指引表
台风白色防御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