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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一则招募公告,内容为浙江新厦建设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招募投资人。报名截止时间为年8月29日上午11:44。
▲新厦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页面截图
公告指出,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于年4月25日作出()浙破申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浙江新厦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厦公司)破产清算,同日作出()浙破10号决定书,指定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提高破产债权的清偿率,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经债权人会议表决同意,管理人向社会公开招募破产重整投资人。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建筑业企业资质方面,新厦公司现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证书有效期至年12月31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证书有效期至年12月31日)。
▲新厦公司全国四库一平台查询页面截图
全国四库一平台显示,新厦公司确系拥有3项建筑业企业资质,目前注册人员0名,历史业绩31个,项目属地主要分布在浙江省嘉兴市、湖州市、衢州市。
年成立年停止经营
新厦公司成立于年12月21日,工商登记在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为桐乡市濮院镇新生妙智,法定代表人为黄锦荣,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实收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企业经营范围包括建筑壹级施工、建筑装璜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打桩、园林古建筑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起重设备安装、建筑材料批发等。营业期限自年12月21日至年12月20日止。
招募公告介绍,新厦公司在年改制成有限责任公司。经管理人初步调查,新厦公司在年停止经营,工程基本完工,多数已竣工验收并结算完毕,目前尚有少量工程尾款尚未结清。
拟纳入重整范围的资产
——资质、土地及房产
本次破产重整,新厦公司拟纳入重整范围的资产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以及土地和房产。
新厦公司名下所拥有的建筑资质继续留存,由投资人受让新厦公司的股权。资质维护、续期、分立等工作均由投资人负责,管理人提供必要协助,风险均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新厦公司名下拥有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世纪大道号、号、号、号、号、号房产,土地使用权面积.59平方米,房屋所有权面积.61平方米,该土地及房产继续留存新厦公司名下,列入重整范围。
公告强调,其他可列入重整范围的资产,在重整过程中如有必要,可将其他资产列入重整范围。
投资人报名条件需满足6个条件
竞价保证金为万元
新厦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报名需满足6个条件,明确不接受自然人、联合或联合体参选,并要求投资人拥有近两年一个以上破产清算(或重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更高资质转移项目的成功经验。此外,竞选投资人需要缴纳保证金万元。
具体条件如下:
1、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不接受自然人、联合或联合体参选,全程自主开展工作,熟悉工商、税务、住建等部门的工作流程,自主妥善地完成各项工作;
2、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欠缴税款记录;无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有未结案件、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3、财务状况良好,拥有足够投资资金,能够按时支付投资款;投资人应当并提供相应的银行资信证明或不低于万元的资金存款证明,承诺资金将专项用于本次重整投资;
4、拥有近两年一个以上破产清算(或重整)案件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更高资质转移项目的成功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缴纳保证金万元;
6、意向投资人需承诺自行承担重整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能自主开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资质分立、股权转让、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信用记录修复等的全部相关手续。
本次招募投资人报名时间截止至年8月29日下午16时。重整意向投资人报名时应提交重整意向投资报名文件,包括提交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质文件、重整意向投资人简介、重整意向投资人资信证明、重整经验、承诺书、重整意向投资保证金支付凭证。
竞选投资人存在的风险披露
公告就投资人将会面临的风险作了披露,一共涉及四点,具体如下:
1、新厦公司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已被人民法院多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他可能影响新厦公司信用记录修复的信息由意向投资人自行调查了解,管理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2、新厦公司持有的建筑业资质有效期将于年12月31日到期,投资人应自行对新厦公司的资质相关情况进行尽职调查。
3、本次重整过程中新厦公司%股权变更登记、重整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一切税收、费用均由重整投资人承担。
4、配合管理人设立资债处置平台,及配合进行清算和转移债权债务过程中,可能存在附带风险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