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起重设备 >> 起重设备市场 >> 国家电网一工程13米深基坑1人窒息4人施
国家能源局网站10月16日发布《年7月事故通报》,全文如下:
一、总体情况
年7月份,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4起、死亡8人,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2人。其中,发生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减少1人;发生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3起、死亡7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3人。
7月份,未发生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同比持平。未发生电力安全事件,同比减少1起。
7月份,全国发生1起较大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垮坝、漫坝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二、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简况
(一)“7·2”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湖南衡阳供电公司中毒和窒息较大人身伤亡事故
7月2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湖南衡阳供电公司衡南(堆子岭)千伏输变电线路建设工程发生一起人身伤亡事故,5人死亡。总包单位湖南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的专业分包湖南泗联电力建设公司在G30号塔基础浇筑施工过程中,1名作业人员进入深13.2米、直径2米的基坑绑扎固定探测管时发生窒息,随后又有4名作业人员依次进入基坑施救时也发生窒息,5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业主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衡阳供电分公司,肖德祥(授权委托)
业主单位的上级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孟庆强
总包单位及法定代表:湖南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彭京仁
总包单位上级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孟庆强
专业分包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湖南泗联电力建设公司,李四元
(二)“7·8”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胜利电厂高处坠落一般人身伤亡事故
7月8日,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胜利电厂建设工程发生一起人身伤亡事故,1人死亡。施工单位黑龙江华能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专业分包单位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作业人员在2号炉8号磨煤机左侧安装弹簧支架过程中,弹簧支吊架滑落砸中作业平台,导致作业平台上的1名施工人员从20米坠落至15.5米平台,经抢救无效死亡。
业主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锡斌
业主单位上级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李向良
施工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黑龙江省华能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冯健
专业分包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刘晓山
专业分包单位上级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黑龙江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张启翔
(三)“7·24”国家能源集团胜利发电厂物体打击一般人身伤亡事故
7月24日,国家能源集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胜利能源分公司胜利发电厂建设工程发生一起人身伤亡事故,1人死亡。专业分包单位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的劳务分包安徽翰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名施工人员在脱硫综合楼外墙脚手架的外侧清理作业时,被12.95米处掉落的一根脚手管砸中,经抢救无效死亡。
业主单位及负责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胜利能源分公司,李志明
业主单位上级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王祥喜
总承包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王毓
总承包单位上级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张满平
专业分包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刘骅
专业分包单位上级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华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赵刚
劳务分包及法定代表人:安徽翰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方明珠
(四)“7·25”国投生物吉林有限公司阜康热电有限公司一般人身伤亡事故
7月25日,国投生物吉林有限公司所属吉林省梅河口市阜康热电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人身伤亡事故,1人死亡。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按照指令到水源地关闭3号井阀门,1名下井作业人员穿戴好长管呼吸器后,在下井操作阀门时突然倒在井底,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业主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梅河口市富康热电有限公司,崔喜贵
业主单位的上级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长春吉粮天裕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刘志强
三、防范措施
7月份死亡人数较去年同比增加2人,并且发生了一起因有限空间管理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应急救援不合理导致的较大人身事故,教训极为深刻,暴露出业主、总包、施工、监理等单位对深基坑、有限空间等重点危险作业风险辨识不清、过程管控不严、培训教育走过场。针对7月份事故以及下一阶段电力安全监管工作重点,提出如下防范措施。
(一)加强有限空间等高危险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治理。各电力企业要加强有限空间等高危险作业管理,加强对重要环节、关键部位、重点区域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高空作业、隧洞开挖、起重作业、脚手架使用、高大模板施工等高风险作业管控,保证作业现场安全。尤其是有限空间作业,要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培训。强化有限空间作业施工方案管理,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要求,检查有限空间防护物资、应急物资配置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作业前加强安全技术交底,设置专职监护人员,做好通讯联络、事故预想、应急救援等相关工作,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
(二)培养作业人员良好安全行为习惯。各电力企业要研究开展作业人员开工前“讲任务、讲风险、讲措施”的良好行为习惯。作业人员到达现场先核对作业地点、观察作业环境,再回想安全风险与措施,在头脑清醒、注意力集中的前提下,方可作业。日常要强化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发生事故要科学合理施救,方法不掌握、力量不充足、条件不具备时严禁盲目施救,避免事故扩大。
(原标题:《年7月事故通报》)
来源:国家能源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