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起重设备 >> 起重设备优势 >> 水泥搅拌桩施工工艺及质量验收标准
第1章总则
第1节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企业工业与民用建筑及市政交通工程采用水泥搅拌桩加固地基的工程,也适用于水泥土桩墙支护工程。
第2节编制参考标准及规范
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2、建筑施工手册
3、《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
第2章术语、符号
水泥搅拌桩soil-cementmixedpilefoundation利用水泥做固化剂,通过搅拌机械将其与地基土强制搅拌,硬化后构成的地基。
第3章基本规定
第1节一般规定
1.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前,必须具备完整的地质勘察资料及工程附近管线、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公共设施的构造情况,必要时应作施工勘察和调查以确保工程质量及临近建筑的安全。
2.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并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检验制度。
3.从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及见证试验的单位,必须具备省级以上(含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和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4.施工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停止施工,由监理或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共同分析情况,解决问题,消除隐患,并应形成文件资料。
第2节质量目标
符合国家规范及设计要求
第4章施工准备
第1节技术准备
1.熟悉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和其它设计文件。
2.施工方案审核、批准已经完成。
3.根据施工技术交底、安全交底进行各项施工准备。
4.施工前应检查水泥及外掺剂的质量,桩位、搅拌机工作性能、各种计量设备(主要是水泥流量计及其它计量设备)完好程度。
第2节材料要求
水泥:采用新鲜水泥,出厂日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与质保单并应做复试。
外加剂:所采用外加剂须具备合格证与质保单,满足设计各项参数要求。
第3节主要机具
机具设备包括:深层搅拌机、起重机、水泥制配系统、导向设备及提升速度量测设备等。深层搅拌机及与之配套的起吊设备。
第4节作业条件
1.深层搅拌法施工的场地应事先平整,清除桩位处地上、地下一切障碍物(包括大块石、树根和生活垃圾等)。场地低洼时应回填粘性土料,不得回填杂填土。基础底面以上宜预留mm厚的土层,搅拌桩施工到地面,开挖基坑时,应将上部质量较差桩段挖去。
2.施工前应标定深层搅拌机械的灰浆泵输浆量、灰浆经输浆管送达搅拌机喷浆口的时间和起吊设备提升速度等施工参数,并根据设计要求通过成桩试验,确定搅拌桩的配比和施工工艺。
3.施工使用的固化剂和外掺剂必须通过加固土室内试验检验方能使用。固化剂浆液应严格按预定的配比拌制。制备好的浆液不得离析,泵送必须连续,拌制浆液的罐数、固化剂与外掺剂的用量以及泵送浆液的时间等应有专人记录。
4.应保证起吊设备的平整度和导向架的垂直度。
第5节质量关键要求
钻杆垂直度不大于1.5%。
钻杆提升速度不得超过0.5m/min。
第6节职业健康安全关键要求
操作工人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酒后操作和施工。
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培训合格、持证上岗,非专业人员禁止
操作机械。
在使用电动工具时,用电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上灰工上岗时应采取带口罩等防止粉尘的措施,防止粉尘吸入。
第7节环境关键要求
1.要有控制水泥灰尘飞扬的措施。
2.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档式垃圾集中堆放场所,并有明显标识。
3.施工垃圾不得随意消纳,垃圾消纳必须符合国家、地方环境保护相关规定。
4.施工机械不得有滴漏油现象,维修时要采取接油漏措施,禁止油污直接滴漏在地表上,以防造成大地土壤污染。
5.在施工过程中应防止噪声污染,在施工噪声敏感区域宜选择低噪声设备,也可采取其他降低噪声的措施。
第5章施工工艺
1.深层搅拌法的施工程序为:搅拌机定位→预搅下沉→制配水泥浆(或砂浆)→喷浆搅拌、提升→重复搅拌下沉→重复搅拌提升直至孔口→关闭搅拌机、清洗→移至下一根桩、重复以上工序。
2.施工时,先将深层搅拌机用钢丝绳吊挂在起重机上,用输浆胶管将贮料罐砂浆泵与深层搅拌机接通,开动电动机,搅拌机叶片相向而转,借设备自重,以0.38-0.75m/min的速度沉至要求加固深度;再以0.3-0.5m/min的均匀速度提起搅拌机,与此同时开动砂浆泵浆砂浆从深层搅拌中心管不断压入土中,由搅拌叶片将水泥浆与深层处的软土搅拌,边搅拌边喷浆直到提至地面(近地面开挖部位可不喷浆,便于挖土),即完成一次搅拌过程。用同法再一次重复搅拌下沉和重复搅拌喷浆上升,即完成一根柱状加固体,外形呈现“8”字形,一根接一根搭接,即成壁状加固体,几个壁状加固体连成规成一片,即成块状。
3.施工中固化剂应严格按预定的配合比拌制,并应有防离析措施。起吊应保证起吊设备的平整度和导向架的垂直度。成桩要控制搅拌机的提升速度和次数,使连续均匀,以控制注浆量,保证搅拌均匀,同时泵送必须连续。
4.砂浆水灰比设计无要求时采用0.43-0.50,水泥掺入量一般为水泥重量的12%~17%。
5.搅拌机预搅下沉时,不宜冲水;当遇到较硬土层下沉太慢时,方可适量冲水,但应考虑冲水成桩对桩身强度的影响。
6.每天加固完毕,应用水清洗贮料罐、砂浆泵、深层搅拌机及相应管道,以备再用。
第6章质量标准
1.搅拌机喷浆提升的速度和次数必须符合施工工艺的要求,应有专人记录搅拌机每米下沉或提升的时间,深度记录误差不得大于50mm,时间记录误差不得大于5s,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均应注明。
2.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施工记录,并对每根桩进行质量评定。对于不合格的桩应根据其位置和数量等具体情况,分别采取补桩或加强邻桩等措施。
3.搅拌桩应在成桩后7d内用轻便触探器钻取桩身加固土样,观察搅拌均匀程度,同时根据轻便触探击数用对比法判断桩身强度。检验桩的数量应不少于已完成桩数的2%。
4.在下列情况下尚应进行取样、单桩载荷试验或开挖检验:
⑴经触探检验对桩身强度有怀疑的桩应钻取桩身芯样,制成试块并测定桩身强度;
⑵场地复杂或施工有问题的桩应进行单桩载荷试验,检验其承载力;
⑶对相邻居桩搭接要求严格的工程,应在桩养护到一定龄期时选取数根桩体进行开挖,检查桩顶部分外观质量。
5.进行强度检验时,对承重水泥土搅拌桩应取90d后的试件;对支护水泥土搅拌桩应取28d后的试件。
6.基槽开挖后,应检验桩位、桩数与桩顶质量,如不符合规定要求,应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7.水泥土搅拌桩地基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6.7的规定。表6.7水泥土搅拌桩地基质量检验标准允许偏差或允许值项序检查项目单位数值检查方法
1)水泥及外掺剂质量设计要求查产品合格证书或抽样送检
2)水泥用量参数指标查看流量表及水泥浆水灰比
3)桩体强度设计要求按规定办法主控项目
4)地基承载力设计要求按规定办法
1机头提升速度M/min≤0.5量机头上升距离与时间比
2桩底标高mm±测机头深度
3桩顶标高mmmm+-50水准仪(最上部mm不计入)
4桩位偏差mm50用钢尺量
5)桩径0.04D用钢尺量,D为桩径
6)垂直度%≤1.5经纬仪一般项目
7)搭接mm用钢尺量
第7章成品保护
水泥搅拌桩未达到规定强度时不得在桩顶上大量堆载或让挖土机、推土机等大型设备在其上面行驶以防使桩产生断桩等质量问题。
第8章安全环保注意事项及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上塔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酒后操作和施工。
2.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且设置漏电开关,需有专人负责和操作,并经常检查。
3.立放塔架时,必须事前认真检查索具及连接部位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认真处理,起落塔架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严禁塔架起落范围内站人和放置设备。
第9章质量记录
1.材料的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2.隐蔽工程记录。
3.分项和单位工程检验记录。
4.施工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5.施工现场检查记录
6.施工日记。
7.其它相关的质量记录。
水泥搅拌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