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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安全技术分享

发布时间:2024/9/23 15:24:27   
一气瓶附件

气瓶附件包括瓶阀、瓶帽、保护罩、安全泄压装置、防震圈、气瓶专用爆破片、安全阀、液位计、紧急切断和充装限位装置等;

1、瓶阀

瓶阀是装在气瓶瓶口上的,用于控制气体进入或排出气体的组合装置。

瓶阀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1)瓶阀出气口的连接形式和尺寸,设计成能够防止气体错装错用的结构,盛装助燃和不可燃气体的瓶阀的出气口螺纹为右旋,可燃气体瓶阀的出气口螺纹为左旋。

2)工业用非重复充装焊接气瓶瓶阀设计成不可重复充装的结构,瓶阀与瓶体的连接采用焊接形式。

)在规定的操作条件下,任何与气体接触的金属或者非金属瓶阀材料与气瓶所充装的气体具有相容性。

4)与乙炔接触的瓶阀材料,选用含铜量小于65%的铜合金(质量比);这是因为铜会与乙炔反应,生成乙炔铜(是一种爆炸性化合物)。

5)盛装易燃气体的气瓶瓶阀的手轮,选用阻燃材料制造。

6)盛装氧气或者其他强氧化性气体的气瓶瓶阀的非金属密封材料,具有阻燃性和抗老化性。

2、瓶帽和保护罩

瓶帽是装在气瓶顶部、阀门之外的帽罩式安全附件,是气瓶保护帽的简称,其避免气瓶在搬运、运输或者使用过程中,收碰撞或冲击损伤阀门。

保护罩是保护瓶帽、瓶阀或易熔塞免受撞击而设置的敞口屏罩式零件,也可兼作提升零件(像耳朵一样),多用于焊接气瓶及液化石油气瓶,所有保护罩应为不可拆卸结构。

瓶帽和保护罩应满足以下要求:

1)无缝气瓶出厂时,应当装配不影响瓶阀手轮正常使用的保护罩,并且不得装配螺纹式瓶帽;

2)公称溶剂≥10L的钢质焊接气瓶(含溶解乙炔气瓶),应当装配不可拆卸的保护罩或者固定式瓶帽;

)气瓶保护罩或者固定式瓶帽应当具有良好的抗撞击性,不得用铸铁(灰口铸铁)制造;公称容积≤5L的钢质无缝气瓶和公称容积≤15L的铝合金无缝气瓶的保护罩,可以用公称塑料制造。

、安全泄压装置

包括气瓶在内的所有承压设备的保护装置,他在设备超压运行时能迅速自动泄放气体,降低压力,以保护设备不因过量超压而发生爆炸。目前常用的安全泄压装置有安全阀、爆破片、易熔塞合金和爆破片-易熔塞复合装置四种。

安全泄压装置的要求

A安全泄压装置的装设及选用原则

1)车用气瓶、溶解乙炔气瓶、焊接绝热气瓶、液化气体气瓶集束装置,以及长管拖车和管束式集装箱用大容积气瓶,应当装设安全泄压装置;

2)盛装剧毒气体、自燃气体的气瓶禁止装设安全泄压装置;

)盛装有毒气体的气瓶不应当单独装设安全阀,盛装高压有毒气体的气瓶应当选用爆破片-易熔塞复合装置;

4)燃气气瓶和氧气、氮气以及惰性气体气瓶,一般不装设安全泄压装置;

5)盛装易于分解或者聚合的可燃气体、溶解乙炔气体的气瓶,应当装设易熔合金塞装置;

6)盛装液化天然气以及其他可燃气体的低温绝热气瓶内胆,至少装设2只安全阀;盛装其他低温液化气体的低温绝热气瓶,应当装设爆破片装置和安全阀;

7)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车用二甲醚钢瓶,应当装设带安全阀的结合阀或者分立的安全阀;车用压缩天然气气瓶,应当装设爆破片-易熔合金塞复合装置或者玻璃泡装置。

8)工业用非重复重装焊接钢瓶应当装设爆破片;

B安全泄压装置装设部位

1)安全泄压装置的气体泄放出口装设位置和方式,不得对气瓶本体的安全性能以及气瓶正常使用、搬运造成影响;

2)无缝气瓶的安全泄压装置,应当装设在瓶阀上;

)焊接气瓶的安全泄压装置,应当单独设置在气瓶封头上或者装设在瓶阀或者阀座上;

4)工业用非重复重装焊接钢瓶的爆破片装置,应当焊接在气瓶封头上;

5)低温绝热气瓶的安全泄压装置应当装设在气瓶外壳的封头部位;

6)溶解乙炔气瓶安全泄压装置,应当将易熔合金塞装设在气瓶封头、阀座或者瓶阀上;

7)爆破片-易熔合金塞复合装置中的爆破片,应当置于瓶内介质接触的一侧;

4、防震圈

套在气瓶外面的弹性物质,是气瓶防震圈的简称。主要防止气瓶受到直接冲撞。

防震圈的基本要求:

1)具有一定抗拉强度,不易被轻易拉断;

2)具有一定弹性和塑性,能紧套在气瓶上而不会自动脱落;

)具有一定的硬度,能否经受撞击;

二气瓶钢印标记

GB/TXXXX--产品标准号

XXXXXXXX--气瓶编号

TP-----水压试验压力

WP----公称工作压力(TP=1.5WP)

TS-----监检标记(经过监督检验)

XX.XX----制造日期

XXy------设计使用年限

SXX.X------壁厚

V-----实际容积

W-----实际重量

右上角充装气体名称或者化学分子式

FwXX----液化气体最大充装量

TSXXXXX-----气瓶制造许可证编号

三气瓶充装

1、充装基本要求

1)充装单位应当在充装检查合格的气瓶上,牢固粘贴充装产品合格标签,标签上至少注明充装单位名称和电话、气体名称、实际充装量、充装日期和充装检查人员代号

2)重装单位应当在充装气瓶上表示警示标签,燃气气瓶警示标签上应当注明“人员密集的室内禁用”字样;

)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气瓶使用特点和充装安全要求,制定操作规程。气瓶使用操作规程一般包括气瓶的使用参数、使用程序和方法、维护保养要求、安全注意事项、日常检查和异常情况处置、相应记录等内容。气瓶充装的操作规程,应当包括充装工作程序、充装控制参数、安全事项要求、异常情况处理以及记录等内容;

4)气瓶充装单位应当为其所充装的气瓶建立充装电子档案,对充装前后检查情况以及充装情况进行记录,纳入充装电子档案记录;

5)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气瓶出厂资料、维护保养说明,对气瓶进行经常性检查和维护保养,检查内容如下:

a.检查规定的气瓶标志】外观涂层完好情况、定期检验有效期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关标准的规定

b.检查气瓶附件是否齐全、有无损坏,是否超出设计使用年限或者检验有效期

c.检查气瓶是否变形、异常响声、明显外观损伤等情况

d.检查气体压力显示是否异常

e.使用单位根据检查情况,采取表面涂覆、送检气瓶、更换瓶阀等方式进行气瓶的维护保养,并将维护保养情况记录到档案中

f.严禁充装未经检验合格、非法改装、翻新以及报废的气瓶

g.充装单位应当按有关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并记录

2、充装特殊规定

1)充装压缩气体

a.应当考虑充装温度对最高充装压力的影响,压缩气体充装后的压力(换算成20℃)不得超过气瓶的WP

b.充装单位采用电解法制取氢气、氧气,应当装设氢气、氧气浓度自动测定仪和超标报警装置,测定氢气、氧气浓度,同时应当定期对氢、氧浓度进行人工检测;当氢气中含氧量或者氧气中含氢量超过0.5%时,应当停止充装作业,同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c.充装氟或者二氟化氧的气瓶,最大充装量不得大于5kg,充装压力不得大于MPa(20℃时)

2)充装高(低)压液化气体

a.充装前应当逐瓶称重(车用气瓶除外)

b.应当配置与充装接头相适应的衡器

c.衡器的选用、规格以及检定等,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的规定,衡器应当装设有超装警报或者自动切断气源的装置

d.应当采用复检用衡器,对充装量逐瓶复检;自动化充装的,按照批量抽样有关规定进行复检;充装超量的气瓶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否则不允许出充装站

三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禁止将盛装气体的气瓶置于人密或者靠近热源的场所,禁止使用任何热源对气瓶进行加热;

2、瓶装气体使用者应当购买和使用符合TSG2-《气瓶安全技术规程》要求的气瓶盛装的气体,不得购买和使用超过检验有效期或者报废的气瓶盛装的气体;

、在可能造成气体回流的瓶装气体使用场合,用气设施上应当配置防止倒灌的装置,比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罐等;

4、在瓶内压力较高、不能直接使用气体的场合,应当在气瓶出气口装设减压阀,减压阀应当符合相关标准规定,并且在有效期内使用;瓶装气体用户应当确保减压阀与气瓶阀门连接牢固、密封可靠;

5、按照相关规定,保持气瓶内具有规定的剩余气体压力或者剩余气体重量;

6、运输瓶装气体时,气瓶应当整齐放置;横放时,瓶端应朝向一致;立放时,要固定牢靠,防止气瓶倾倒;严禁抛、滑、滚、碰、撞、敲击气瓶;吊装气瓶或者气瓶集束装置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金属缆绳;

7、储存气瓶存放空间温度超过60℃,应当采用喷淋等冷却措施;空瓶与实瓶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识;实瓶内气体互相接触会相互反应可能引起爆炸、燃烧、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应当分室隔离存放,并在附近配有防毒用具和消防器材;对于储存易发生聚合反应或者分解反应气体的实瓶,应当根据气体性质,控制存放空间的最高温度和限定储存数量、保存期限;实瓶储存数量较大的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8、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的使用单位应当在车辆明显位置标注液化天然气字样,禁止将安装液化天然气气瓶机动车驶入或者停放在建筑物内的停车场等封闭场所;

9、盛装可燃、助燃或者毒性介质的低温绝热气瓶,不得在封闭或者受限空间场所存放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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